[其他]可供各类显示屏产生立体图像的立体映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85202100 | 申请日: | 1985-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85202100U | 公开(公告)日: | 1986-07-16 |
发明(设计)人: | 石东军;石传林;石传竹 | 申请(专利权)人: | 石东军;石传林;石传竹 |
主分类号: | H04N13/04 | 分类号: | H04N13/04;G02F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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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北京市首***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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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各类 显示屏 产生 立体 图像 装置 | ||
1、可供各类显示屏产生立体图像的立体映示装置,其特征是:导线[2]从机内引出帧频信号接至液晶屏[4],观视者通过所戴的偏振光眼镜[6]观看从显示屏[1]发出的图像光[3]经液晶屏[4]后变成的图像光[5],即可看到立体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显示屏〔1〕是指广播电视、闭路电视、各种专用电视、录相机、录相盘、显示终端、幻灯、……等所有能映示图像的显示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一个稍大或等大于显示屏〔1〕的液晶屏〔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液晶屏〔4〕由整幅材料制成。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液晶屏〔4〕由多个小块液晶屏拼接而成。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液晶屏〔4〕由偏振片〔7〕,导电玻璃〔8〕、〔10〕及液晶〔9〕组合而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偏振片〔7〕置于显示屏〔1〕与导电玻璃〔8〕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6、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偏振片〔7〕紧贴于导电玻璃〔8〕朝向于显示屏〔1〕的一面。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液晶〔9〕置于导电玻璃〔8〕、〔10〕的夹层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6、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液晶〔9〕其性质为:偏振片〔7〕贴于导电玻璃〔8〕的位置固定后,当施与导电玻璃〔8〕、〔10〕的“开、关”信号变化而引起导电玻璃〔8〕、〔10〕间的电场变化时,液晶〔9〕的分子排列变化引起通过偏振片〔7〕的偏振光通过液晶〔9〕而从导电玻璃〔10〕出去变为偏振光〔5〕时,其极化(偏振化)方向与通过偏振片〔7〕时的极化(偏振化)方向呈两种状态,或者互相垂直,或者互相平行。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机内帧频信号通过导线〔2〕与液晶屏〔4〕的电极相联,使液晶内的电场变化与机内帧频同步。
12、根据权利要求10、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偏振光〔5〕以与机内帧频同步的变化,交替映示二种极化(偏振化)方向互为垂直的左(眼)、右(眼)视图。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是:调节偏振光眼镜〔6〕左、右眼偏振片极化(偏振化)方向,最终使左眼只能看到左眼视图,不能看到右眼视图,右眼只能看到右眼视图,不能看到左眼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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