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电子管无效
申请号: | 86101366 | 申请日: | 1986-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86101366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3-04 |
发明(设计)人: | 竹中滋男;伊藤武夫;小池教雄;松田秀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芝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J5/08 | 分类号: | H01J5/08;H01J29/88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树俦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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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管 | ||
1、在已排气的管壳内至少具有发生电子的阴极的电子管中,在管壳内部形成活性化氧化硅层的电子管。
2、上述电子管是至少具备由面板部,与面板部密封连接的漏斗部以及从漏斗部的另一侧延长的颈部构成的管壳,在上述面板部内面上形成的萤光体的屏幕,在漏斗部内壁上被覆着的内部导电性被覆膜,包含设置在颈部内的阴极的能发生电子束的电子枪的阴极射线管,是至少在上述管壳内部的一部分上具有活性化氧化硅层而形成的电子管。
3、上述电子管是面对被覆着金属衬底的萤光体屏幕设置有荫罩,在荫罩的电子枪一侧安装有磁内屏蔽的彩色用阴极射线管,氧化硅至少在内部导电被覆膜,金属衬底层,磁屏蔽、阴罩以及电子枪的一个面上形成的权利要求2的电子管。
4、活性化氧化硅的量,在管壳容积每1公升左右约含1毫克至50毫克的权利要求1,2或3的电子管。
5、内部导电被覆膜是由以硅酸钠作为结合剂的石墨被覆膜形成,把活性化氧化硅混入此被覆膜中而形成的权利要求1,2或3的电子管。
6、活性化氧化硅是有机铵盐的分介生成物的权利要求2或3的电子管。
7、活性化氧化硅和金属吸气剂并用而成的权利要求2或3的电子管。
8、阴极是氧化物阴极的权利要求1,2或3的电子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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