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汽车排气净化消声器无效
申请号: | 86202876 | 申请日: | 1986-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86202876U | 公开(公告)日: | 1987-04-29 |
发明(设计)人: | 姜鹏明;耿晓音;战家恺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F01N3/28 | 分类号: | F01N3/2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科技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靖 |
地址: | 北京市宣***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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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排气 净化 消声器 | ||
1、一种汽车排气净化消声器,由进气管、锥形扩散管、内装有蜂窝催化剂的内管及与其共轴线的圆柱体外壳筒体、收缩管和尾管组成,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是,内管由轴向彼此隔开一定距离的前、后内管所组成,前内管前端面与锥形扩散管后端面配置有伞形穿孔组合件,前内管内装有彼此隔开的若干个催化剂净化部件,在前内管后端部和相应外壳筒体部位套装有环状催化剂净化部件,并在前内管后端面设有一个内隔板,在后内管前部置有一个先收缩、平直过渡而后扩张的缩放管,缩放管的平直过渡段和尾部配置有催化剂净化部件,后内管开有穿孔部位配置有一个内隔板并在其该部位的外表面和相应的外壳筒体部位套装有环状催化剂净化部件,在相应的缩放管平直过渡段的后内管外壁到外壳筒体之间装有微穿孔板消声构件,在微穿孔板消声构件后面的内管外壁到外壳筒体之间形成多个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消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伞形穿孔组合件是内装有至少由二块用微穿孔板冲压而成并开有互相错开孔的伞形件,将上部的伞形件顶部平切并固定在套管的内壁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消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伞形穿孔组合件所用的微穿孔板的厚度δ为0.6~1.2mm,微孔直径φ为0.6~0.8mm穿孔率为3~5%,伞形件上开有互相错开60°角的三角形孔,上部的伞形件顶部平切并固定在套管的内壁上,伞形件的轴向距离为5~5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消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催化剂净化部件是采用陶瓷催化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消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催化剂净化部件采用除ABO2之外的合金催化剂。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净化消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催化剂净化部件采用陶瓷和ABO3之外的合金混合催化剂。
7、根据权利要求1 所述的净化消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缩放管,其扩散管与平直过渡段的长度之比为2~5,直径之比为1.3~2。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消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微穿孔板消声构件是用厚度δ为0.5~1mm,微孔直径φ为0.5~1mm、穿孔率为1~5%、轴向留有50~200空隙的至少两层微穿孔板制成。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消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内隔板穿有小孔、穿孔率为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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