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于喷漆的钢板及其加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7100257 | 申请日: | 1987-01-14 |
公开(公告)号: | CN87100257A | 公开(公告)日: | 1987-08-26 |
发明(设计)人: | 古川九州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川崎制铁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05D3/12 | 分类号: | B05D3/12;B05D7/14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刘征,陈申贤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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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喷漆 钢板 及其 加工 方法 | ||
1、一种用于喷漆的钢板,其特征在于上述钢板的中心线平均表面粗糙度Ra在0.3~3.0微米这个范围内,构成上述表面粗糙的显微形状包括具有平坦顶面的梯形凸起部分,完全或部分环绕各凸起部分形成的槽状凹下部分,以及处于各凸起部分之间并在凹下部分外面的中间平坦部分,这一中间平坦部分高于凹下部分的底面而低于或等于凸起部分的顶部,并且满足下列的关系:
0.85≤Sm/D≤3.0
Sm-D<450(微米)
30≤d0≤500(微米)
20≤η≤95(%)
其中Sm是相邻凸起部分之间的平均中心距,D是凹下部分外圆周的平均直径,d0是凸起部分平坦顶面的平均直径,而η是凸起部分平坦顶面的面积与中间平坦部分的平面面积之和与钢板总面积之比。
2、一种用来加工喷漆钢板的方法,该方法包括用密集性高的能源将平整机轧辊表面弄毛,使工作轧辊表面上有细小的火山口状的凹下部分及处于凹下部分外圆边缘上的环状凸起部分,同时,相邻凹下部分之间的平均中心距(Sm)与凸起部分外圆边缘的直径(D)之比值为0.85~3.0,而Sm与D之差小于450微米,接着用一对工作轧辊,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具有上述毛面的轧辊,以不小于0.3%的压下量(λ)对钢板进行平整,将毛面轧辊上的粗糙花纹传递到钢板的表面上。
3、按照权利要求2的方法,其中上述密集性高的能源为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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