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熔炼还原炼钢法无效
申请号: | 87103881.1 | 申请日: | 1987-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622B | 公开(公告)日: | 1991-05-15 |
发明(设计)人: | 尾关昭矢;山田建三;岩崎克博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钢管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21B13/00 | 分类号: | C21B1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全菁,吴大建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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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熔炼 还原 炼钢 | ||
1、一种通过熔炼还原过程生产钢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各个步骤:
在转炉型反应器中,制备含碳量为0.05到1.0%的金属熔液;
连续地向金属熔液加铁矿石和煤,同时,以0.05到1.0Nm3/分/T的流量吹入搅拌气体,其中,T代表1吨金属熔液,并且,向金属熔液内吹氧,以此来还原铁矿石;以及
把产生的熔渣和钢水倒出。
2、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制备金属熔液的步骤包括向铁水内吹氧,以使铁水脱碳。
3、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制备金属熔液的步骤包括制备含碳量为0.05到0.7%的金属熔液。
4、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吹入搅拌气体的步骤包括通过设置在反应器底部的喷嘴,吹入上述搅拌气体。
5、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上述搅拌气体是从氩,氮,氧以及由反应器产生的工艺废气所组成的一组气体中至少选出的一种气体作为搅拌气。
6、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吹入搅拌气体的步骤包括,以0.1到1.0Nm3/分/吨的流量吹入搅拌气。
7、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出钢步骤包括,连续地把所产生的熔渣和金属熔液倒出。
8、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出钢步骤包括,定期地把所产生的熔渣和金属熔液倒出。
9、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钢水的含碳量为1%或更低一些。
10、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加煤步骤包括,以500到800公斤/吨钢水的数量加煤。
11、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加铁矿石的步骤包括,以1400到1500公斤/吨钢水的数量加铁矿石。
12、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上述吹氧的步骤包括,以450到500Nm3/分/吨钢水的流量吹入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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