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润滑基油的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7107355.2 | 申请日: | 1987-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181B | 公开(公告)日: | 1992-04-08 |
发明(设计)人: | 亨里库斯·约翰尼斯·安托尼斯·万·赫尔丹;尼尔斯·法布里希斯;亨里库斯·迈克尔·约瑟夫·比瓦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际壳牌研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G65/12 | 分类号: | C10G65/12;C10G69/0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代理部 | 代理人: | 王杰,张元忠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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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润滑 制备 方法 | ||
1、制备润滑基油的方法,其中在有氢存在及升温和加压条件下催化处理烃质原料,而所获得的物料中至少部分重质馏分须经过脱蜡处理,该方法中所使用的烃原料中含有经渣油转化法制备的闪蒸馏出物。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用的原料含10至60%(体积)经渣油转化法制备的闪蒸馏出物。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用的闪蒸馏出物经催化渣油转化法制备。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用的原料还含有经减压蒸馏常压渣油所获得的闪蒸馏出物。
5、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烃质原料的催化处理包含在氢存在下所进行的催化裂化。
6、按照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催化裂化过程于一个反应器内进行。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将含有经渣油转化法制备的闪蒸馏出物的原料与含有经减压蒸馏常压渣油制备的闪蒸馏出物的原料同时进行催化处理。
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至少部分所获得的重质馏分须经过催化脱蜡处理。
9、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经过处理且其有效分馏点至少为320℃的物料须经过催化脱蜡。
10、按照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部分经过催化处理且其有效分馏点至少为370℃的物料须经过催化脱蜡,而剩余部分循环至催化处理反应器。
11、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混合后经过处理的物料尚须进行催化脱蜡。
12、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经催化处理所获得的物料可分别进行催化脱蜡,且以在不同脱蜡条件下进行为佳。
1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经过处理的物料尚须经过加氢处理。
14、按照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催化裂化的物料经过催化脱蜡后,尚须经过加氢处理。
15、按照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加氢处理于250℃-375℃的温度和45巴-250巴的压力下进行,从而氢化存在于(已经过脱蜡的)物料中的不饱和成分。
1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常压渣油经过减压蒸馏可得到闪蒸馏出物及有待用作渣油转化法原料的减压渣油。
1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中煤油和/或瓦斯油是由经过催化处理而未经过(催化)脱蜡处理的材料联产得到的。
18、按照权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原油经过常压蒸馏可制得一种或多种适用于生产煤油和/或瓦斯油的常压馏出物和常压渣油,常压渣油经过减压蒸馏便可得到闪蒸馏出物,该闪蒸馏出物于氢存在下可进行催化(裂化)处理,而上述减压蒸馏产生的减压渣油,如果需要,至少可部分地用作催化渣油转化法的原料,从而制得一种或多种有待于在氢存在下进行催化(裂化)处理的瓦斯油和闪蒸馏出物,与此同时,部分或全部塔底馏份循环至渣油转化装置,然后使经过催化处理的物料进行蒸馏处理,得到煤油和一个或多种瓦斯油,同时将所得到的重油(催化)脱蜡,随后再进行加氢处理,所制得的润滑基油馏分经蒸馏与经过加氢处理的物料分离。
19、按照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经减压蒸馏得到的闪蒸馏出物及经催化渣油转化法获得的闪蒸馏出物于氢存在下的催化裂化在同一个反应器中进行。
20、按照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于蒸馏经过裂化的物料后所获得的重质馏分及(部分)塔底馏分尚须经过不同的催化脱蜡处理。
21、按照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催化脱蜡处理是在分离的催化脱蜡装置中分别进行的,经过催化脱蜡的材料汇合在一起后尚须经过氢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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