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皮革补伤消光剂及其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9104116.8 | 申请日: | 1989-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447B | 公开(公告)日: | 1992-04-29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孝;程先德;寸琳锋;徐克勤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4C11/00 | 分类号: | C14C11/00 |
代理公司: | 中国科学院成都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罗士鑫 |
地址: | 610015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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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皮革 补伤消光剂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皮革粒面伤残修饰用的皮革补伤消光剂,其特征是:
(1)该消光剂的组分及其重量百分比为:
聚丙烯酰胺 3~9%
乳化剂(松香,烷基磺酸钠,平平加0,三种之任一种)
0.2~1.0%
WH酪隆 17~30%
硅酸钠 3~6%
其余为水;
(2)该消光剂为固含量7.8~18.4%、pH值8~10的浅黄色粘稠液体状的皮革补伤消光剂。
2、一种皮革粒面伤残修饰用的皮革补伤消光剂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以皮革补伤消光剂各组份重量之和为基准,按重量比,各组份百分含量之和计为100%,将3~9%的聚丙烯酰胺溶解于水中,在常温强搅拌下,分别加入0.2~1.0%的已溶于水的乳化剂(松香,烷基磺酸钠,平平加0,三种之任一种)、17~30%的WH酪隆、3~6%的硅酸钠,经混匀制得浅黄色粘稠液体,最后再用微量碱液(如NaOH)滴入该液体中,使其pH值为8~10,即制得本发明的皮革补伤消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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