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景泰蓝制品及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89105241.0 | 申请日: | 1989-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369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9-19 |
发明(设计)人: | 齐向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齐向春 |
主分类号: | B44C5/00 | 分类号: | B44C5/00;B44C1/26;B44C3/12;B44D2/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大***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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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景泰蓝 制品 制造 方法 | ||
1、一种景泰蓝制品,其特征是:该制品由至少一块具有一定设计图案的景泰蓝板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景泰蓝制品,其特征是:单块景泰蓝板的面积范围是1平方厘米至625平方厘米。
3、一种景泰蓝制品,其特征是:该制品上镶嵌有饰物或(和)在该制品上有镂刻图案。
4、一种制造景泰蓝制品的方法,包括下料成型、掐丝、构图、点蓝、烧蓝、磨光等工序。其特征是:在板状制品的周边或(和)为镂空,镶嵌图案的留空部位用金属丝围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造景泰蓝制品的方法,其特征是:选用耐高温金属粘接剂将金属丝粘接在金属底板上构成图案经固化后直接点蓝。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制造景泰蓝制品的方法,其特征是:在烧焊和烧蓝时将小于6平方厘米的板状工件放在托盘中烧制,对面积大于6平方厘米的板状工件采用“吊烧”的方法;待焊料或粉釉熔化后将工件移入600℃~650℃的炉中,以平面重物压制持续25~40分钟后取出,室温冷却。
7、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制造景泰蓝制品的方法,其特征是:对金属底板上需镂空或镶嵌的部位不点蓝,在烧蓝工序后用切削工具将上述部位镂空或用耐高温的金属与非金属粘接剂将宝石、金、银或其他饰物粘接嵌装在上述部位,镶嵌物粘接后置于30~50℃的温度下0.5~1小时,然后升温至75~90℃,保持0.5~1小时固化或者直接置于室温中固化。
8、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制造景泰蓝制品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说的磨光工序是将多块平板状工件用溶剂性清漆粘接在研磨盘上。固化后,将研磨盘固定在平面磨床或其它专用设备上粗磨,然后选用除胶剂将工件从研磨盘上取下,并进行抛光。
9、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制造景泰蓝制品的方法,其特征是:将多块抛光后板状制品的金属丝围边磨除后拼装成完整图案镶在框架中或墙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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