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常压法制备3,5-二氯-2,6-二甲基吡啶酚无效
申请号: | 89105390.5 | 申请日: | 1989-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462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8-08 |
发明(设计)人: | 程丽波;沙坚;傅和亮;江建平;席尚忠;王毅军;李力;王晓方;陈慎 | 申请(专利权)人: | 程丽波;沙坚;傅和亮;江建平;席尚忠;王毅军;李力;王晓方;陈慎 |
主分类号: | C07D213/68 | 分类号: | C07D213/68 |
代理公司: |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徐冬涛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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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常压 法制 二甲基吡啶 | ||
1、一种制备3.5-二氯-2.6-二甲基吡啶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首先以脱氢醋酸溶于有机溶剂,在常压下与氨水反应得到2.6-二甲基吡啶酚,然后溶于酸性水溶液中氯气氯化得到3.5-二氯-2.6-二甲基吡啶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常压法制备3·5-二氯-2·6-二甲基吡啶酚,其特征在于有机溶剂为乙二醇、己醇、二甲亚、N、N-二甲基甲酰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常压法制备3·5-二氯-2·6-二甲基吡啶酚,其特征在于氨解反应时,脱氢醋酸:NH3=1∶2~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常压法制备3·5-二氯-2·6-二甲基吡啶酚,其特征在于脱氢醋酸先与氨在室温下反应生成亚胺化合物,再升至120-150℃反应得到2·6-二甲基吡啶酚。
5、根据权利要求1、3、4所述的常压法制备3·5-二氯-2·6-二甲基吡啶酚,其特征在于氨解母液可数次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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