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床附加装置无效
申请号: | 89105516.9 | 申请日: | 1989-08-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340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3-14 |
发明(设计)人: | 安德烈斯·韦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德烈斯韦特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Q1/24 | 分类号: | B23Q1/2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陶增炜 |
地址: | 联邦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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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床 附加 装置 | ||
1、一种在机床上,例如在铣床,车床上使用的用以在工件上加工多面柱体侧表面的附加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下述附件:
(a)一个可固定的,旋转驱动的切削头(2),该切削头以花键形式连接在机床的主轴(1)上,并带有一个或多个等分度间隔安排的切削刃(刀具3),
(b)一个可固定的,可变长度的旋转驱动的万向轴(11)也以花键形式连接在主轴(1)上;
(c)一个具有与主轴轴线(17)相平行的回转轴线(16)的工件卡头(5),该工件卡头可固定在机床工作台之类装置上,并通过一个具有特定传动比的非滑动同向齿轮传动机构(7,9)连接在万向轴的自由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加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加工出对称的多面柱体侧表面的齿轮传动机构(7至9)的传动比是偶数的,而且最好是1∶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附加装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加工不对称的多面柱体侧表面的齿轮传动机构(7至9)的传动比:对于加工三面柱体时为1∶3或1∶1.5,对于加工五面柱体时为1∶2.5或1∶1.25,对于加工七面柱体时为1∶3.5或1∶1.75等等。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附加装置,其特征在于:切削刃(刀具3)的数目是待加工的侧表面数目的一半,也就是用于两侧边构形的是一个切削刃,用于加工正方柱体的是两个切削刃,而用于加工六面柱体的是三个切削刃,等等。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附属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两个切削刃时,其中一个切削刃用于进行预加工而另一个切削刃用于进行精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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