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汽车尾气净化器在审
申请号: | 89108840.7 | 申请日: | 1989-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811A | 公开(公告)日: | 1990-05-02 |
发明(设计)人: | 王海舟;洪世武;郑震菲;徐素蕊;柴向荣;张光伟;辛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 |
主分类号: | F01N3/28 | 分类号: | F01N3/28;B01D53/36 |
代理公司: | 冶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成光祜 |
地址: | 北京市学院***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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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尾气 净化器 | ||
1、一种汽车尾气净化器,包含有由载体和活性组份组成的催化剂产品,其特征在于催化剂产品的载体由不锈钢压延孔板波纹材料制成;催化剂活性组份的成分配比(重量%)为:AO35~70%,B2O31~10%,CO225~60%,D2O54.5~15%,其O为氧原子,A、B、C、D为元素;催化剂产品的制备方法是先将按比例配比的单质元素通过刷镀、浸镀或电镀涂镀在载体上,然后进行多次氧化活化处理,成为催化剂产品;该催化剂产品还可再生活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催化剂的活性组份中A为Cu,B为Ni、Fe、Co、Cr中的任一种,C为Mn、Ce、Ti中的任一种,D为V、Nb中的任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催化剂进行氧化活化处理,需两次以上,每次处理温度为200~1000℃,每次处理时间为1.0~6.5小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催化剂产品再生活化的工艺为还原-氧化方法,先在氢气保护炉中进行还原反应,然后在大气下进行氧化活化处理,还原温度为200~500℃,时间为2~5.5小时;氧化活化处理参数与催化剂产品制备时的氧化活化处理参数一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净化器,其特征在于不锈钢压延孔板波纹材料的结构参数为:波高h为3~7mm,波距2β为8~12mm,波纹倾角α为20~60°,小孔直径为0.1~0.3mm,小孔间距为1~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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