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燃烧对苯二甲酸制造厂易燃固态废料的方法和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0103078.3 | 申请日: | 1990-05-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054C | 公开(公告)日: | 1996-10-16 |
发明(设计)人: | 中濑宪明;小山正雄;稻田正弘;政冈利昭;安孙子享;高桥健治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井造船株式会社;三井石油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3G7/00 | 分类号: | F23G7/00;F23G5/1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魏金玺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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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燃烧 对苯二甲酸 制造厂 易燃 固态 废料 方法 设备 | ||
1.一种燃烧对苯二甲酸制造厂易燃固态废料的方法,它包括将易燃固态废料在油中的浆料送入一个燃烧炉的燃烧器中,油与可燃固态废料的重量比至少为0.5∶1,燃烧炉包括一个其拱形部分带有燃烧器的主燃烧室,沿主燃烧室的侧壁竖直设置加热管,在该管道内热介质被加热,一个位于主燃烧室下部的第二燃烧室,和一个位于第二燃烧室下部并与其相连的废气管,在主燃烧室中燃烧废料,将燃烧气体导入第二燃烧室,使其温度保持在800-1000℃至少0.5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中第二燃烧气体保持在850℃-95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中第二燃烧室里的燃烧气体的停留时间被调整到0.5-1.0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中浆料含有重量比至少为1∶1的油和易燃固态废料。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中燃烧炉还包括一个第三燃烧室,它与所述废气管相连,并与第二废气管相连,燃烧废气从第二燃烧室导入第三燃烧室并允许停留至少0.5秒。
6.一种燃烧对苯二甲酸制造厂易燃固态废料的燃烧炉,包括一个其拱形部分带燃烧器和沿侧壁竖直设置的加热管道的主燃烧室,一个位于主燃烧室下部的第二燃烧室,一个位于第二燃烧室下面的废气管,和一个位于燃烧炉底部的燃烧废料储存室。
7.根据权利要求6的燃烧炉,其中还包括一个第三燃烧室与其废气管道相接并与第二废气管道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燃烧炉,其中第三燃烧室是竖直设置的,且第二废气管与第三燃烧室的缺口相连。
9.根据权利要求7的燃烧炉,其中第三燃烧室中还有一个加热管或一个余热热水器。
10.根据权利要求9的燃烧炉,其中主燃烧室中的加热管和第三燃烧室的加热管是通过连接管连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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