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从烟草花蕾提取香膏的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0107606.6 | 申请日: | 1990-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245C | 公开(公告)日: | 1995-04-19 |
发明(设计)人: | 康武成;崔辉政;谭根芳;邹成波;向宏喜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省建始县白肋烟复烤厂;中国烟草总公司鄂西金路香精香料厂 |
主分类号: | C11B9/00 | 分类号: | C11B9/00 |
代理公司: | 湖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朱盛华 |
地址: | 44530***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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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草 花蕾 提取 工艺 | ||
1、一种从烟草花蕾提取香膏的工艺,其特征在于将烟草花蕾阴干,用95%酒精混匀后封闭处理5-7天,而后用后阶段产生的母液在85-90℃下进行第一次萃取,再在(1.8-2.7)Kg/cm2压力,130-140℃下进行第二次萃取,萃取后的萃渣再用蒸馏水在95-100℃下进行第三次,第四次萃取,除去残渣,取出萃取液(即母液)在母液沉淀池中静止、沉淀,将上面的母液返回作第一次萃取、第二次萃取的萃取溶剂,下面沉淀的排污除去,第一、二次萃取后的萃取液抽出后过滤、滤渣排污,滤液静止沉淀8小时后,用蒸汽加热浓缩,热分离出Ca++、Mg++,作污物排出,再在-(0.2-0.4)Kg/cm2压力的真空条件下真空浓缩为原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特征在于干花蕾与酒精的重量比为5.5-6.5∶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特征在于经真空浓缩后产生的汽液混合体经汽液分离后,液体返回再浓缩成原膏,汽体经水冷后,泵入母液沉淀池中静止、沉淀,下面沉淀排污,上面母液再返回作萃取液。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北省建始县白肋烟复烤厂;中国烟草总公司鄂西金路香精香料厂,未经湖北省建始县白肋烟复烤厂;中国烟草总公司鄂西金路香精香料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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