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野八角制造食用香料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0107883.2 | 申请日: | 1990-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9929A | 公开(公告)日: | 1992-04-01 |
发明(设计)人: | 王子坚;阮海星;殷德明;孙如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省食品卫生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11B9/00 | 分类号: | C11B9/00 |
代理公司: | 贵州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刘安宁 |
地址: | 550001 ***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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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八角 制造 食用 香料 方法 | ||
1、用野八角提取食用香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先将成熟的果实经预处理后进行蒸馏,其馏出组份进行油水分离得到精油。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作为原料的果实预处理是将其碾碎后所得的粗粉用水浸泡3小时,使之浸透。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蒸馏过程可采用蒸汽蒸馏或直接加热蒸馏,蒸汽蒸馏又可在常压下或减压下进行。
4、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蒸汽蒸馏时蒸汽压力为4.0×104帕-9.0×104帕,蒸馏时间为2-4小时。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减压下的蒸汽蒸馏时,真空度控制在2.67×104帕以内。
6、按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直接加热蒸馏时,原料是直接用低温加热至沸,控制温度为98℃,在常压下蒸馏3-4小时。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蒸馏得到的馏出组份是油水混合物,利用油水分离器使之分层,可直接分离或用吸管小心地吸出上层的精油。精油应密封后在低温下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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