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管磨机无效
申请号: | 90109049.2 | 申请日: | 1990-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014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4-21 |
发明(设计)人: | 蒋玉灿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
主分类号: | B02C17/06 | 分类号: | B02C17/06 |
代理公司: | 建材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施德祥 |
地址: | 230051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磨机 | ||
1、一种一级开流管磨机,包括磨机筒体(2),磨内衬板(3),研磨体,进料端(1),出料端(15),第一和第二隔仓,它们将磨内筒体内部沿纵向分隔为一个与进料端相通的粗磨仓,一个第一细磨仓和一个与出料端(15)相通的第二细磨仓,第一细磨仓与第二细磨仓处于并行位置,分流装置(5)设置在第一隔仓内,用以将出粗磨仓的物料分流,一部分直接送入第一细磨仓,另一部分经一个第一输送装置(7)送入第二细磨仓,出该仓的物料直接卸出磨外,一个第二输送装置(12),用于将出第一细磨仓的物料送至磨外,并且第一隔仓由第一隔仓板(4)和第一盲板(6)间隔而成,第一隔仓板上设有第一篦孔,使出粗磨仓的物料通过此第一篦孔进入第一隔仓,第一盲板上设有多个第一卸料孔,这些孔与第一细磨仓相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输送装置是内螺旋输送管(7),所述的分流装置包括扬料板(16,17;22,23;25)和圆形筒体(18),该筒体同心设置在所述第一内螺旋输送管外面,至少一部分上述的扬料板(16;22,23;25),在相应位置带有输送通道,该通道穿过圆形筒体(18)与第一内螺旋输送管连通,从而使第一扬料板扬起的物料经通道进入第一内螺旋输送管(7)。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磨机,其特征在于,第二输送装置为第二内螺旋输送管(12),它们沿纵向设置在细磨仓的中央部位。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磨机,其特征在于,第二输送装置为开设在第二隔仓磨机筒体上的卸料孔。
4、按照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管磨机,其特征在于,分流装置(5)包括多块第一扬料板(16),多块第二扬料板(17),第一扬料板(16)为槽形扬料板,其下部为一条输送通道,该通道穿过圆形筒体与第一内螺旋输送管(7)连通,从而使第一扬料板扬起的物料经通道进入第一内螺旋输送管(7);第二扬料板(17)的根部固定在圆形筒体(18)的外侧面,并且每一块第二扬料板对应第一盲板(6)上的一个第一卸料孔,从而使第二扬料板(17)扬起的物料进入第一细磨仓。
5、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磨机,其特征在于,第二隔仓由第二隔仓板(8)和第二盲板(10)间隔而成,第二隔仓板(8)上设有第二篦孔,使出第一细磨仓的物料通过此篦孔进入第二隔仓,第二盲板(10)上设有第二卸料孔;所述第二隔仓内设置第三扬料板(9),一个卸料锥台(11),所述卸料锥台(11)同心设置在第二内螺旋输送管的外面;所述第三扬料板下部是一输送通道,该通道穿过卸料锥台与第二内螺旋输送管(12)连通,用来将出第一细磨仓的物料送入第二内螺旋输送管(12);第一内螺旋输送管的卸料孔开在卸料锥台(11)的内部,利用卸料锥台(11)的内侧面使出第一内螺旋输送管的物料经过第二盲板上的第二卸料孔进入第二细磨仓。
6、按照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管磨机,其特征在于,分流装置(5)包括多块第一双层弧形分离筛(22)和第二双层弧形分离筛(23),多块导料板(24),它们设置在第一双层弧形分离筛和第二双层弧形分离筛之间,将不能通过第一双层弧形分离筛和第二双层分离筛的较粗的物料返回粗磨仓;所述第二层双层弧形分离筛(23)下部为一输送通道,该通道穿过圆形筒体(18)与第一螺旋输送管(7)连通,使经过第二双层弧形分离筛(23)的较细的物料进入第一内螺旋输送管(7);第一双层弧形分离筛(22)的根部固定在圆形筒体(18)的外侧面,且根部开有卸料孔,与所述的第一盲板(6)的卸料孔相通,从而使经过第一双层弧形分离筛(22)的较细的物料进入第一细磨仓。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磨机,其特征在于,分流装置(5)包括第三双层弧形分离筛(25),一个圆形筒体(18),它同心设置在所述第一输送装置外面,所述第三双层弧形分离筛下部为一输送通道,该通道穿过圆体筒体与第一输送装置(7)连通,能够通过第三双层弧形分离筛的较细物料进入第一输送装置(7),送入第二细磨仓,不能通过第三双层弧形分离筛(25)的较粗物料则通过第一盲板(6)上的卸料孔进入第一细磨仓,在第一和第二细磨仓粉磨的物料直接卸出仓外。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未经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0109049.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