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水下机械手多功能平行手爪无效
申请号: | 90207036.3 | 申请日: | 1990-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798U | 公开(公告)日: | 1990-12-05 |
发明(设计)人: | 刘鸿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四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25J15/00 | 分类号: | B25J1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科学院上海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褚竺,金锁云 |
地址: | 上海市徐汇***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下 机械手 多功能 平行 手爪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改进的水下机械手手爪,特别是一种水下机械手多功能平行手爪。
现有的水下机械手手爪,多数是有腕板、作动器推杆、平移摇臂机构和夹持器组成,当作动器推杆在液压缸内的柱塞推动下,摇臂绕固定在腕板上的支点转动,由于是双摇臂机构,使连接在摇臂上的夹持器向外平移,即手爪夹持器外张。当作动器推杆在液压缸内的柱塞拉动下,同理,手爪夹持器向内平移,即手爪夹持器内夹实现夹持功能,夹持物尺寸等于或小于额定尺寸时,夹持功能均可实现。日本深海--2000潜水器上的水下机械手就是这种平行手爪结构,美国、法国等国家的水下机械手手爪也大多是这种型式。这些平行手爪的特点是只有单一的夹持功能,当潜水器在水下作业过程中,需要切割钢索、电缆或其它类似物件时,潜水器必须从水下上浮到水面,换上具有切割功能的手爪,再下潜进行作业,潜水器的上浮、下潜不仅需要化费很长无效的时间,而且还要多余消耗潜水器极宝贵的有限能源,经济损失是很大的。为解决这个问题,曾出现过一种水下自动更换手爪的水下机械手的设想,但是结构复杂,价格昂贵,而且更换所需的无效时间仍然很长,在技术上经济上都使这种方案无法付诸实现。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改进的水下机械手平行手爪,它结构特别简单,不仅保持有平行夹持的功能,而且能对水下钢索、电缆或类似物件进行切割作业。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作动器的推杆端部设有横杆,横杆两端设有一对铰链,连接一对推臂,推臂另一端铰接一对切割器,切割器装在主轴上,切割器的方孔与主轴上的方形轴颈装配,切割器的下端部有一构成切割功能的弧形切割刃口,两刃口相对于手爪中心线呈镜面对称,一对推臂和切割器与手爪中心线呈对称布置,并位于两块腕板的中间。当作动器推杆推或拉时,推臂推或拉切割器,切割器绕主轴中心线转动,刃口产生闭合或张口动作,闭合过程即可切割物件。切割器转动时,通过方形孔配合同时带动安装在腕板上的主轴转动,主轴另一侧设有另一方形轴颈,通过方形轴颈,带动双摇臂平移机构运动,实现夹持动作,通常在切割作业时,夹持运动是能量损失很小的无效动作。
本实用新型只需普通平行手爪上加设一对推臂和一对切割器,并在主轴的结构增加两个方形轴颈,其结构特别简单,随之就能使普通效果较好的平行手爪增加一种重要功能,潜水器采用这种多功能的水下机械手手爪,再不需要上浮更换切割器式手爪,不仅操作方便,而且能减少大量无效的工作时间,从而节省能源提高了经济效益。本实用新型不仅工作于水下,也能适用于其它工作环境。
本实用新型将结合附图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体结构剖视图。
该手爪由腕板1、作动器推杆2、推臂3、切割器4、主轴5、摇臂6和夹持器7等组成,腕板1有前后两块,腕板1的顶端固定在工作油缸体上,油缸内柱塞延伸构成作动器推杆2,推杆2的下端有一横杆,横杆两端各有一个轴孔,用销轴分别经一对推臂3上轴孔和横杆连接,构成一个铰接点,一对推臂3的另一端设有轴孔,用销轴分别经一对切割器4上端的轴孔,将推臂3和切割器4连接,构成另一个铰接点。切割器4的中部有一方形轴孔,和主轴5上的方形轴颈配合,主轴5的轴心就成为切割器的旋转中心,切割器4的下端有一构成切割功能的弧形切割刃口,两刃口相对于手爪中心线呈镜面对称。一对推臂3和切割器4与手爪中心线呈对称布置,并位于两块腕板1的中间。主轴5两端分别支承在腕板1的轴承孔上。操作时,油缸内柱塞向下运动,带动作动器推杆2经铰接点向下推动推臂3,推臂3经铰接点推动切割器4,切割器4绕主轴5的中心线转动,一对切割器4的刃口逐渐接近,实现剪切功能。当操作使油缸内柱塞向上运动,各构件实现上述相反的运动,刃口分开,为下一个切割作业作准备。
在上述操作的同时,切割器4一方面绕主轴5转动,另一方面经方形轴孔5轴颈的配合带动主轴5旋转,主轴5上另一方形轴颈和双摇臂中一对摇臂6的方形轴孔配合,主轴5的转动经这一方形轴颈轴孔,驱动双摇臂机构运动,从而使夹持器7作平移运动,实现夹持器7的松或夹的功能。这些功能和普通水下机械手手爪的功能完全相同,结构也相似。
不论切割或夹持,在操作过程中,两部分机构都在运动,但不会互相干扰,也不会有明显的无效能量损失。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四研究所,未经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第七○四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0207036.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