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钻孔植桩法施工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1103285.1 | 申请日: | 1991-05-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911C | 公开(公告)日: | 1995-03-15 |
发明(设计)人: | 刘心禹;王文彬;黄绍棣;张生泉;林密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7/00 | 分类号: | E02D7/00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刘赛云 |
地址: | 3150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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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钻孔 植桩法 施工工艺 | ||
1、一种桩的施工方法,在平整压密的施工现场准确定好桩位并放桩位点,做好标志,作好钻孔准备,控制钻孔深度小于桩的设计高度,待钻好孔后测量孔深、孔径和孔底虚土沉渣,其特征在于在测量孔径之前按桩位点标志钻孔机就位,按设计要求钻孔,圆柱钻孔直径约等于方桩内切圆直径或桩断面的三分之二,圆柱的钻孔直径约等于其断面的三分之二;钻孔后进行孔深、孔径和孔底虚土沉渣测量,然后进行泥浆护壁,采用自然造浆作冲洗液,待泥浆固相增加到不能钻进时排出浓浆液,然后加清水,再植打预制桩,即在孔内植入钢筋砼预制桩至桩尖达设计标高,最后在送桩部位的虚孔回填虚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桩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桩与桩的间距约为3-4倍的桩径或桩的边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桩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植桩钻孔深度控制在桩尖高程以上的位置,或不大于植入桩长的三分之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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