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味精添加盐的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1106298.X | 申请日: | 1991-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221C | 公开(公告)日: | 1995-01-04 |
发明(设计)人: | 崔世朋;任国顺;王祖秀;李兴余;张振连 | 申请(专利权)人: | 营口盐场 |
主分类号: | A23L1/22 | 分类号: | A23L1/22;A23L1/237 |
代理公司: | 营口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汪长敏 |
地址: | 115000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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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味精 添加 生产 方法 | ||
1、一种味精添加盐的生产方法,由粉碎、洗涤、盐卤分离、干燥、成品包装各工序组成,其特征在于工艺顺序为干法粉碎、一次筛分、一次洗涤、二次洗涤、盐卤分离、干燥、二次筛分、成品包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干法粉碎是用粉碎机将优质原盐粉成大部分为12~30目的颗粒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一次筛分是用筛网对粉碎的颗粒盐进行筛分、分出大于12目的盐颗粒。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一次洗涤是将12~30目的颗粒盐送入洗涤槽中,用24~25.5°Be′的饱和清卤在搅拌下进行洗涤,洗涤终了后将物料送入沉降槽,使固液相分层,卤水排至贮槽,循环使用,
二次洗涤是用饱和清卤洗涤在洗涤槽中的颗粒盐,将其洗涤至颗粒盐中水不溶物≤0.1%、水溶性杂质≤1.3%,
两次洗涤中颗粒盐重量与清卤体积比均为1∶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盐卤分离是将洗涤完了的颗粒盐进行脱水,脱至盐中含水量≤3.5%为合格。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将脱水合格的颗粒盐送至干燥设备中,在110~120℃条件下进行干燥,干燥至盐中含水量≤0.5%为合格。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二次筛分是将干燥合格的颗粒盐中小于30目的颗粒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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