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次皂化法制造高皂化度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无效
申请号: | 91107038.9 | 申请日: | 1991-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366A | 公开(公告)日: | 1991-10-16 |
发明(设计)人: | 张跃冬;朱永年;金铁玲;吴在嵩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C08F8/12 | 分类号: | C08F8/12;C08F218/08 |
代理公司: |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夏平 |
地址: | 21003***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次 皂化 法制 乙烯 醋酸 共聚物 | ||
1、以间隙法用碱为催化剂在低级脂肪醇中进行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的皂化方法,其特征在于以一次皂化过程直接得到皂化度高于99%(摩尔)的高皂化度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皂化反应过程中,皂化体系中的低级脂肪醇不断地由体系中挥发并冷凝出来,并同时定期补加新鲜的低级脂肪醇。
3、按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新鲜低级脂肪醇的补加量应与馏出的低级脂肪醇量基本相当,前者与后者之比应在0.5∶1至1∶1范围内。
4、按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皂化反应进行过程中补加碱性催化剂。
5、按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低级脂肪醇是甲醇,乙醇,异丙醇,其中以甲醇为最佳皂化剂。
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采用的碱性催化剂可以是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碱金属等,其中以氢氧化钠为最佳催化剂。
7、按权利要求1和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碱的加入量与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中醋酸乙烯单元的摩尔比是0.5∶10至5∶10,其中以1.5∶10至4∶10为最佳。
8、按权利要求1和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皂化反应的温度是40℃至90℃,其中以50℃至70℃为最佳。
9、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适合于本发明的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的乙烯含量为5-45%(摩尔),其中以乙烯含量在20-40%(摩尔)的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最适合本发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未经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1107038.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无压热水锅炉自动启闭控压装置
- 下一篇:汽油式气体打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