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城镇生活垃圾烧砖、制砖工艺无效
申请号: | 91109871.2 | 申请日: | 1991-10-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0647A | 公开(公告)日: | 1992-04-29 |
发明(设计)人: | 黄菊良;周银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省嘉善县大云镇砖瓦厂 |
主分类号: | C04B33/00 | 分类号: | C04B33/00;B09B3/00 |
代理公司: |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楼明阳 |
地址: | 31411***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城镇 生活 垃圾 工艺 | ||
1、一种把城镇生活垃圾用以制、烧粘土砖的工艺,主要流程是所说的垃圾至少经过熟化,其特征在于再将熟化后的垃圾经干燥、分拣、过筛、制坯、烧结而得成品砖;分拣出的可烧物和过筛的筛出物经干燥后,掺作烧结的燃料;分拣出的玻璃类和烧结生成的灰渣,经粉碎后掺入坯泥之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说的工艺,其特征在于熟化,熟化堆高3-4米,熟化时间在夏秋季为30-50天,在冬春季为50-70天。
3、如权利要求1所说的工艺,其特征在于干燥,干燥后的垃圾含水率为11-15%。
4、如权利要求1所说的工艺,其特征在于分拣,拣出物为可燃类、玻璃类、金属类、建筑碎块;拣得物进入下道过筛工序。
5、如权利要求1所说的工艺,其特征在于过筛,筛得物的粒径小于3毫米;筛出物另行放置。
6、如权利要求1、4、5所说的工艺,其特征在于制坯,筛得物、玻璃类粉碎料以及烧结生成的灰渣的粉碎料,三者之和掺入坯泥之中,掺入量每块砖最多为300克。
7、如权利要求1、4、5所说的工艺,其特征在于烧结,分拣出的可燃物经干燥后吊上窑面,从燃烧区正负压交界处的火眼洞投入燃烧;筛出物则经干燥后从刚码好窑的火眼洞投烧,每个火眼洞的投烧量为5-10kg。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省嘉善县大云镇砖瓦厂,未经浙江省嘉善县大云镇砖瓦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1109871.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聚氯乙烯与苯乙烯共聚物塑料产品
- 下一篇:一种防水保温珍珠岩制品的制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