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有一往复式内燃机并具有涡轮增压作用的固定式动力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2114430.X | 申请日: | 1992-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255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2-24 |
发明(设计)人: | H·津达;B·施韦泽;F·迈耶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苏舍柴油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B63/04 | 分类号: | F02B63/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兆先,黄力行 |
地址: | 瑞士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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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往复 内燃机 具有 涡轮 增压 作用 固定 动力设备 | ||
1.一种具有至少一个带有多个汽缸的往复式内燃机的固定式动力设备,其具有一个连接到汽缸顶端上的排气歧管和至少一个由一燃气涡轮和一压缩器组成的涡轮增压器组,该燃气涡轮进气口连接到该排气歧管上,其排气口连接到一个排气管上,从该压缩器输出的充入气体经一个充入气体冷却器在汽缸的底端区域上输给该些汽缸,其特征在于:该涡轮增压器组与该往复式内燃机是分隔开的并在侧面靠近该内燃机的位置处安装在汽缸的底端下方,并与排气管一起支承在用于涡轮增压器组的基础上,而该充入气体冷却器则安置在涡轮增压器组的下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涡轮增压器组和所述排气管由一个支承框架固定到所述基础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涡轮增压器组自身固定到所述基础上,而排气管则由支柱支撑于所述基础之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往复式内燃机具有一个基板,该曲柄轴支承在该基板中,所述内燃机通过该基板固定到一基础上,支承着所述涡轮增压器组的基础处于所述基板的上边缘的高度处并同时形成一机房地面。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动力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充入气体冷却器安置在设置于支承着所述涡轮增压器组的基础下的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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