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环流雾化——氢化物发生装置无效
申请号: | 92232916.8 | 申请日: | 1992-09-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35780Y | 公开(公告)日: | 1993-06-09 |
发明(设计)人: | 刘健 | 申请(专利权)人: | 刘健 |
主分类号: | G01N21/25 | 分类号: | G01N21/2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02***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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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环流 雾化 氢化物 发生 装置 | ||
1、环流雾化——氢化物发生装置主要由气动雾化器(2)、环流雾室(3)、气—液分离管(5)组成,其特征在于在环流雾室的一端插入气动雾化器,环流雾室的另一端为样品出口,在处于该环的最低位置处留一出口,接U型气—液分离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流雾化-氢化物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由蠕动泵、混合器、反应管组成的氢化物发生装置(4)将反应产物直接引入环流雾室。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环流雾室可由四分之一周至三周环形管组成。环流雾室的管内径在10-25mm之间,环流半径在30-150mm之间,两端与环相切的直管部分长度在10-80mm之间变动。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废液快速流出管的内径在2-12mm之间,液封高度在20-60mm之间。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氢化反应混合液输入口可在环流雾室管壁上的任意位置。
6、如权利要求1所述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的雾化器支撑管、环流雾室及气-液分离管由部件组合或加工形成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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