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感人类白细胞干扰素的制药用途无效
申请号: | 93105702.7 | 申请日: | 1993-04-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103C | 公开(公告)日: | 2003-01-08 |
发明(设计)人: | L·M·左拉特;M·W·泰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姆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8/21 | 分类号: | A61K38/21;A61P31/12;A61P35/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汪洋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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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感 人类 白细胞 干扰素 制药 用途 | ||
1.交感人类白细胞干扰素在制备用于治疗用于扰素可以治疗的疾病,并且降低或消除与施用干扰素有关的一种或多种副作用的药物中的应用。
2.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疾病是细胞增殖失调或病毒疾病。
3.权利要求2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疾病是甲型肝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δ型肝炎。
4.权利要求2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病毒疾病选自: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疱疹病毒、乳头状瘤、痘病病毒、细小核糖核酸病毒、腺病毒、鼻病毒、HTLVI、HTLVII以及人类旋转病毒。
5.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副作用选自头痛、发烧、发冷、恶心、食欲缺乏、抑郁、失眠。
6.权利要求2的应用,其特征在于细胞增殖失调是多毛细胞白血病或慢性骨髓白血病。
7.权利要求2的应用,其特征在于细胞增殖失调是卡波济氏肉瘤。
8.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感人类白细胞干扰素选自IFN-con1、IFN-con2以及IFN-con3。
9.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感人类白细胞干扰素是IFN-con1。
10.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感人类白细胞干扰素是外源DNA顺序的原核生物表达产物。
11.交感人类白细胞干扰素在制备用于治疗病毒疾病并不会产生一种或多种极限剂量毒性的药物中的应用。
12.交感人类白细胞干扰素在制备用于治疗细胞增殖失调或病毒感染并不会引起通常与干扰素治疗有关的明显的副作用的药物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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