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膳食纤维粉无效
申请号: | 93105805.8 | 申请日: | 1993-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670A | 公开(公告)日: | 1994-03-16 |
发明(设计)人: | 李兰发;付景山;董子明;荣永华;王智裕;王立先;姜国霞;王铁钢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豆制品八厂 |
主分类号: | A23L1/20 | 分类号: | A23L1/20;A23L1/29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第二商业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苏瑞 |
地址: | 100085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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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膳食 纤维 | ||
1、一种膳食纤维粉,其特征在于:以大豆分离出豆乳以后的固形物为基料,将大豆经清杂、浸泡、水选、粉碎,将粉碎后大豆中的豆乳分离出去作他用,从而获得固形物,对固形物进行脱水、烘干、微粉碎,由35克以上的膳食纤维、20克以上的植物蛋白质、9克以上的植物油脂、23克以上的淀粉组成100克膳食纤维粉,膳食纤维粉还含有59毫克以上的钾、333毫克以上的钙、495毫克以上的镁、29毫克以上的铁、2毫克以上的锰、0.5毫克以下的铜、4毫克的锌、0.04毫克的、0.02毫克的钴等无机盐,以及35毫克以上的维生素B1、21毫克以上的维生素B2、15毫克以上的维生素E等微生素,从而构成膳食纤维粉成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膳食纤维粉,其特征在于:经粉碎、分离而获得的固形物的粗细度需通过60目筛网,经脱水后的固形物含水量为60%以下,经烘干后的固形物含水量为7-8%,经微粉碎后的固形物的粗细度为400目92%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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