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鲜茄脯的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3110429.7 | 申请日: | 1993-0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858A | 公开(公告)日: | 1993-09-08 |
发明(设计)人: | 上官春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官春林 |
主分类号: | A23L1/00 | 分类号: | A23L1/00;A23P1/00 |
代理公司: | 南昌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守国 |
地址: | 330046 ***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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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鲜茄脯 生产 方法 | ||
1、一种鲜茄脯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
1、制馅:
a、糯米淘洗后,在水中浸泡湿润,然后蒸熟为糯米饭糯米饭发酵成甜酒待用;
b、糯米淘洗后,在水中浸泡湿润,然后蒸熟为糯米饭待用;
将a、b二步所得产物按1∶2~5重量比,及适量的调味品混和搅拌均匀待用;
2、制皮:茄子蒸熟后,剥取外皮,外皮压制后在45~60℃烘烤干燥1.5~3小时,待用;
3、将制备好的皮和馅包裹在一起压制成型,在45~60℃下烘烤干燥1~2小时后蒸5~15分钟,再在45~60℃下烘烤干燥1~2小时,然后再蒸5~15分钟即可得该茄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鲜茄脯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1(a)步中发酵最好采用甜酒药接种,在25~35℃下经24~36小时的发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鲜茄脯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1步中调味品为辣椒、大蒜、生姜、食盐、花椒、熟地黄、鲜枸杞、味精等,其加入量随消费者的口味不同而作变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鲜茄脯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调味品的加入如赣味应加入3-6%重量的辣椒等,川味应加入1-2%的花椒、5-8%的辣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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