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竹汁饮料无效
申请号: | 93111445.4 | 申请日: | 1993-06-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2093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2-17 |
发明(设计)人: | 罗正都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正都 |
主分类号: | A23L2/02 | 分类号: | A23L2/02;C12G3/02;A61K35/78 |
代理公司: | 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张美娟 |
地址: | 423301***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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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饮料 | ||
1、一种竹汁饮料,其特征在于该饮料是由下述方法制备的:幼竹经洗涤、切片,粉碎过100目筛,以1∶1~1.5的重量比加水以及加入0.15~0.25%由核苷酶、脂酶与蛋白酶以重量比1∶1∶1组成的复合酶制剂和0.15~0.25%的纤维素酶,在20~25℃温度下酶解20小时以上,然后加0.25~0.4%的磷酸盐缓冲液,加热至100~120℃,糖化2~4小时,冷却后加0.2~0.4%的磷酸钙和4~6%石灰水中和,又加活性碳调节PH至7.0~7.6,最后过滤脱渣,真空浓缩,澄清过滤成黄色粘稠状、竹子芳香的竹汁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汁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备方法中还包括下列步骤:向竹汁液中加入经处理的饮用水和柠檬酸、香料、食糖等原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汁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备方法中还包括下述步骤:向竹汁液中加入酒曲,在45~55℃温度下发酵4~5天,并过滤、蒸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汁饮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制备方法中还包括下述步骤:将竹汁液与中草药提取液混合后加入适量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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