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止肉食制品氧化的抗氧化剂无效
申请号: | 93117255.1 | 申请日: | 1993-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565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3-08 |
发明(设计)人: | 张学全;武国庆;杨志超;陶俊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省洛阳肉类联合加工厂 |
主分类号: | A23B4/18 | 分类号: | A23B4/18 |
代理公司: | 洛阳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元刚 |
地址: | 471001 ***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止 肉食 制品 氧化 抗氧化剂 | ||
1、一种肉类制品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本发明主要由维生素C磷酸酯镁、柠檬酸亚锡二钠组分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可添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可添加柠檬酸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可添加D-异维生素C钠。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将本发明组份混合粉碎后,按0.001-1%的比例用水溶化后添加于肉类制品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抗氧化剂,其特征在于:本发明各组分的(百分比)含量范围为:维生素C磷酸脂镁大于15%,柠檬酸亚锡二钠5-40%,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10-20%、柠檬酸钠5-20%,D-异维生素C钠10-40%。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河南省洛阳肉类联合加工厂,未经河南省洛阳肉类联合加工厂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93117255.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无臭蒜粉生产方法及其产品
- 下一篇:尿湿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