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保健饮料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93118126.7 申请日: 1993-09-22
公开(公告)号: CN1100605A 公开(公告)日: 1995-03-29
发明(设计)人: 徐家荣 申请(专利权)人: 广元市荣鑫食品总公司
主分类号: A23L2/00 分类号: A23L2/00;A61K35/78
代理公司: 广元市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张建生
地址: 628007*** 国省代码: 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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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一种 保健 饮料 及其 生产 方法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含有天然中草药汁液的保健饮料,其特征在于所含的天然中草药汁液为:葛根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保健饮料,其特征在于含有天麻汁。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保健饮料,其特征在于含有酸梅汁。

4、一种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饮料的生产方法,包括如下工艺步骤:原辅材料的准备,所述葛根汁、天麻汁、酸梅汁的制取,与辅料的勾兑、灌装处理成成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葛根汁、天麻汁、酸梅汁的制取方法为:在将葛根、天麻、酸梅整理清洗之后,分别用煎煮法提取过滤汁液,其中葛根因富含淀粉,过滤后沉淀,取上清即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煎煮在常压下进行。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煎煮至少进行二次,在第一次煎煮过滤后,其渣再加水煎煮,把二次煎煮的过滤液汁混合即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煎煮,其用水最佳重量配比分别为:第一次煎煮,葛根1∶1.85-2.15,天麻1∶48-52,酸梅1∶9-11,第二次煎煮,仍以第一次用药量计算,葛根1∶1.85-2.15,天麻1∶18-22,酸梅1∶9-11;其煎煮的最佳时间,以煮沸后用分钟计算分别为:第一次煎煮,葛根30-40,天麻40-45,酸梅30-35,第二次煎煮,葛根30-45,天麻40-50,酸梅30-40。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制得的葛根汁、天麻汁、酸梅汁在与辅料勾兑时,其最佳重量百分数配量分别为:葛根汁20-30,天麻汁4-6,酸梅汁8-12。

9、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辅料为:柠檬酸、白砂糖、糖蜜素。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辅料其勾兑的最佳百分数配量分别为:柠檬酸0.18∶0.22、白砂糖4-6、糖蜜素0.0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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