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即拍即得立体照相机无效
申请号: | 93118697.8 | 申请日: | 1993-10-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432A | 公开(公告)日: | 1995-04-12 |
发明(设计)人: | 劳国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影像技术国际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35/00 | 分类号: | G03B35/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马铁良,张志醒 |
地址: | 美国乔***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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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即拍即 立体 照相机 | ||
1、一种采用直接过程,用以制成微柱镜式立体照片的光学器具,其特征在于,含有:
一平反射面,
一顶形棱镜,
以及一大口径照相镜头,
其中,反射面与顶形棱镜反射和调移与镜头相遇的所有光线。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器具,其特征在于,平反射面是一直角棱镜。
3、根据权利要求1的器具,其特征在于,顶形棱镜是一阿米西棱镜,
4、根据权利要求1的器具,其特征在于,直角棱镜与顶形棱镜配合使用,以反射和调移与镜头相遇之光线。
5、根据权利要求1的器具,其特征在于,平反射面是一平面镜。
6、根据权利要求1的器具,其特征在于,顶形棱镜是一件由二平面镜组成的90度角镜。
7、根据权利要求1的器具,其特征在于,平反射面包含至少一个直角棱镜,同时顶形棱镜包含至少一个阿米西棱镜,这些平反射面和顶形棱镜,分别用在镜头口径上各据点,以反射和调移与镜头相遇的光线。
8、根据权利要求1的器具,其特征在于,附加平反射面与顶形棱镜,它们的配合使用,使由横向排列诸据点摄取的平面景像,可与垂直方向排列诸据点摄取的平面景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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