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改进的速煮大米制品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3121270.7 | 申请日: | 1993-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737C | 公开(公告)日: | 2000-03-29 |
发明(设计)人: | C·P·克拉托维尔;Y·H·E·林;T·J·诺瓦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宾叔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182 | 分类号: | A23L1/18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吴大建 |
地址: | 美国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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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改进 大米 制品 及其 生产 方法 | ||
1.一种以糙米为原料的经过碾磨的速煮大米制品,所述速煮大米制品是通过下述方法制得的:(a)浸渍糙米,使其含水量高到足以使大米淀粉基本上完全胶凝化;(b)用热气体介质流在一定温度下处理大米一定时间,以使大米淀粉胶凝化并使得大米的大部分表面干燥,其中热气体介质流是温度为105-200℃的蒸汽,蒸汽流的面层速度为1-100米/分,在0-380KPag的压力下用该蒸汽流处理大米5-40秒,所述速煮大米制品包括具有完整米粒结构和基本上非晶态的凝胶化核心的米粒,其最大黄色指数为55.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速煮大米制品,其特征在于该制品至少大约有35%胶凝化。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速煮大米制品,其特征在于该制品至少大约有95%胶凝化。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速煮大米制品,其特征在于该制品的平衡含水量至少约为100。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速煮大米制品,其特征在于该制品的平衡含水量至少约为180。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速煮大米制品,其特征在于只有大约不到10%的大米为裂隙米粒。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速煮大米制品,其特征在于只有大约不到2%的大米为裂隙米粒。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速煮大米制品,其固体物损失值大约与速煮大米的相等。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速煮大米制品,它基本上没有特有的预煮气味。
10.一种制备速煮大米的方法,该方法包括:(a)浸渍糙米,使其含水量高到足以使大米淀粉基本上完全胶凝化;(b)用热气体介质流在一定温度下处理大米一定时间,以使大米淀粉胶凝化并使得大米的大部分表面干燥,其中热气体介质流是温度为105-200℃的蒸汽,蒸汽流的面层速度为1-100米/分,在0-380KPag的压力下用该蒸汽流处理大米5-40秒。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调节热气体介质流使浸渍后残留在大米外面的任何游离水,或是在气体介质接触期间凝聚在大米表面的游离水,通过干燥和/或气体流的物理除去作用被基本上除去。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大米被浸渍到以湿重计含水量大约为30-38%。
13.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热气体介质流处理大米直到以湿重计其含水量大约为20-30%。
14.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它还包括将大米在大约70-110℃温度下回火15-120分钟的步骤。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它还包括将大米干燥至以湿重计其含水量约为11-13%的步骤。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它还包括将大米温度大约调节到环境温度至45℃,保持3-6小时。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它还包括碾磨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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