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药物及其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4103378.3 | 申请日: | 1994-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6503C | 公开(公告)日: | 1997-11-26 |
发明(设计)人: | 丁丛礼;丁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丁丛礼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分类号: | A61K35/78;A61K35/32;A61K35/36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孙皓晨 |
地址: | 830011 新疆维吾尔自治***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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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 药物 及其 生产 方法 | ||
1、一种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它是以下述中药为原料制成的药剂:
西洋参 9-15重量份 沙参 22-28重量份
太子参 25-35重量份 甘草 10-20重量份
黄芪 95-105重量份 茯苓 27-33重量份
田鸡油 4-8重量份 阿胶 10-14重量份
生地 45-55重量份 熟地 15-21重量份
丹皮 13-17重量份 山萸肉 47-53重量份
泽泻 37-43重量份 冬虫夏草28-32重量份
土茯苓 95-105重量份 防风 13-17重量份
威灵仙 47-53重量份 野菊花 47-53重量份
象牙屑 28-32重量份 羚羊角 28-32重量份
熊胆 4.5-5.5重量份 赤芍 15-28重量份
蚤休 27-33重量份 生山楂 27-33重量份
鸡内金 27-33重量份 酒大黄 9-11重量份
紫草 95-105重量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药物,其中原料药的配比用量为:
西洋参 12重量份 沙参 25重量份
太子参 30重量份 甘草 15重量份
黄芪 100重量份 茯苓 30重量份
田鸡油 6重量份 阿胶 12重量份
生地 50重量份 熟地 18重量份
丹皮 15重量份 山萸肉 50重量份
泽泻 40重量份 冬虫夏草30重量份
土茯苓 100重量份 防风 15重量份
威灵仙 50重量份 野菊花 50重量份
象牙屑 30重量份 羚羊角 30重量份
熊胆 5重量份 赤芍 18重量份
蚤休 30重量份 生山楂 30重量份
鸡内金 30重量份 酒大黄 10重量份
紫草 100重量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药剂为散剂。
4、权利要求3所述散剂的制备工艺,其特征在于:
将西洋参用人乳浸透风干,泽泻加鸡蛋煮汤去渣浓缩烘干,大黄用黄酒浸后风干,动物类药分别为粉末备用,余药用四倍量水按常规煎煮三次,滤过,取滤液浓缩,加二倍量95%乙醇沉淀,静置24小时,取上清液浓缩至浸膏,然后将上述各药混匀,干燥,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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