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营养食品无效
申请号: | 94106072.1 | 申请日: | 1994-06-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701A | 公开(公告)日: | 1995-12-27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海鹰食品有限公司;李明星 |
主分类号: | A23L1/10 | 分类号: | A23L1/10 |
代理公司: | 广东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千知化 |
地址: | 51040***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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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营养食品 | ||
【权利要求书】:
1、一种营养食品,其特征在于主要有以下成分(重量%)组成:大米20~35,小米20~30,小麦10~30,黄豆20~3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营养食品,其特征在于优选配比(重量%)为大米30,小米25,小麦20,黄豆2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营养食品,其特征在于还可添加少量其他豆类以及花生、红枣、核桃、莲子、葡萄干等干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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