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清除烟毒型保健食品无效
申请号: | 94109201.1 | 申请日: | 1994-09-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800A | 公开(公告)日: | 1996-03-06 |
发明(设计)人: | 刘建林;王崇;刘玉新;刘洪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天赐福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G3/00 | 分类号: | A23G3/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郭伟刚 |
地址: | 518032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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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清除 烟毒 保健食品 | ||
1.一种清除烟毒型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包含由硒酸酯多糖、葡萄糖酸锌、螺旋藻三种组分构成主料,该主料在所述保健品中占重量百分比为4%-6%,在所述主料中包含硒酸酯多糖1-2份,葡萄糖酸锌4-8份,螺旋藻40-200份。
2.如权利要求1的清除烟毒型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包含葡萄糖酸锌、螺旋藻、蔗糖和辅料调味剂,其中含有硒酸酯多糖重量百分比为0.1-0.2,葡萄糖酸锌重量百分比为0.4-0.8,螺旋藻重量百分比为4-20,蔗糖重量百分比为50-80,辅料调味剂等重量百分比为5-20。
3.按照权利要求1和2的清除烟毒型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硒酸酯多糖中的有机硒含量为千分之五到百分之一。
4.按照权利要求1和2的清除烟毒型方便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葡萄糖酸锌中的锌含量为14%-15%。
5.按照权利要求1和2的清除烟毒型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藻中的维生素A和胡萝卜素的含量分别为0.1%-0.2%和0.2%-0.4%。
6.按照权利要求1和2的清除烟毒型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辅料调味剂中包含淀粉、薄荷、香料、麦芽。
7.按照权利要求1和2的清除烟毒型保健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辅料调味剂中还包含山楂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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