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猪皮臀部强制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4111608.5 | 申请日: | 1994-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827C | 公开(公告)日: | 1998-09-16 |
发明(设计)人: | 但卫华;曾睿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C14C1/00 | 分类号: | C14C1/00 |
代理公司: | 成都科技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唐丽蓉 |
地址: | 61006***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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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猪皮 臀部 强制 处理 方法 | ||
1.一种猪皮臀部强制处理方法,它是在制革工序脱脂后分步依次对猪皮臀部进行臀部包酶、碱皮剖臀部处理,其特征在于还在后续工序中继续对猪皮臀部进行蓝坯革削臀部,臀部铲软或拉软;而且脱脂工序的脱脂配方(按脱脂前所称皮重的重量百分比计)为:
纯碱 0.5~3.0%
脱脂剂 0.8~2.5%
渗透剂JFC 0.1~0.5%
无机酸铵 0.4~1.8%
食盐 1.5~8.0%工艺控制参数为:
终点pH值 7.5~8.5
终点浴温 28~34℃
出鼓带温之皮应即入包酶工作间进行包酶;臀部包酶工序的酶糊配方(按脱脂前所称皮重的重量百分比计)为:
蛋白酶 0.35~0.70%
胰酶 0.04~0.16%
细米糠或细麦麸 0.6~2.5%
水 3.0~5.0%工艺控制参数为:
皮堆皮张数 60~80张/堆
包酶工作间温度 25~32℃
皮堆内温度 20~28℃
包酶堆置时间 30~48小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猪皮臀部强制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脱脂工序的脱脂配方的配比(按脱脂前所称皮重的重量百分比计)之一为:
纯碱 1.2%
脱脂剂 1.0%
渗透剂JFC 0.1%
无机酸铵 0.5%
食盐 4.0%臀部包酶工序的酶糊配方的配比(按脱脂前所称皮重的重量百分比计)之一为:
蛋白酶 0.45%
胰酶 0.06%
细米糠或细麦麸 0.8%
水 4.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猪皮臀部强制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脱脂工序的脱脂配方的配比(按脱脂前所称皮重的重量百分比计)之一为:
纯碱 2.5%
脱脂剂 1.5%
渗透剂JFC 0.4%
无机酸铵 1.0%
食盐 6.0%臀部包酶工序的酶糊配方的配比(按脱脂前所称皮重的重量百分比计)之一为:
蛋白酶 0.4%
胰酶 0.08%
细米糠或细麦麸 0.6%
水 4.5%。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猪皮臀部强制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脱脂剂可采用PK-101脱脂剂、桂花牌脱脂剂、9088脱脂剂中的任一种;无机酸铵可采用氯化铵或硫酸铵;蛋白酶可采用1398蛋白酶、3942蛋白酶、166蛋白酶的任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猪皮臀部强制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脱脂工序的终点浴温控制,夏秋季为28~30℃,冬春季为30~34℃;臀部包酶工序的包酶工作间温度控制,夏秋季为28~32℃,冬春季为25~28℃,包酶堆置时间控制,夏秋季为30~40小时,冬春季为40~48小时。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猪皮臀部强制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脱脂工序的终点浴温控制,夏秋季为28~30℃,冬春季为30~34℃;臀部包酶工序的包酶工作间温度控制,夏秋季为28~32℃,冬春季为25~28℃,包酶堆置时间控制,夏秋季为30~40小时,冬春季为40~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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