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绒面人造革无效
申请号: | 94118670.9 | 申请日: | 1994-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451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6-20 |
发明(设计)人: | 芦田哲哉;米田久夫;山崎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可乐丽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6N3/00 | 分类号: | D06N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丽琴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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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造革 | ||
1.一种绒面人造革,其基片由纤维束和弹性聚合物组成,所述基片在其由纤维束构成的表面上有一层绒,基片被染过色,所述人造革的特征在于,构成基片的纤维束由平均细度为0.02-0.2旦的细纤维(A)和平均细度不大于细纤维(A)平均细度的1/5,而小于0.02旦的微细纤维(B)组成,细纤维(A)数目与微细纤维(B)数目的比值在2/1至2/3之间,所述基片的纤维束中,细纤维A和微细纤维B相互均匀地分散,该纤维束在构成每一纤维束的单独纤维之间的间隙不含有弹性聚合物,在构成该绒面的纤维束中,细纤维(A)数目与微细纤维(B)的比值至少为3/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绒面人造革,其中微细纤维(B)的平均细度为细纤维(A)平均细度的1/10至1/50,并且从0.01至0.001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绒面人造革,其中微细纤维(B)的平均细度为细纤维(A)平均细度的1/10至1/50,从0.01至0.0015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绒面人造基,其中细纤维(A)和微细纤维(B)由可溶融抽丝的聚酰胺或可熔融抽丝的聚酯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绒面人造革,其中弹性聚合物为聚氨酯。
6.绒面人造革的制造方法,所述人造革的基片由纤维束及弹性聚合物组成,该基片在其由该纤维束组成的表面上有一层绒,而且该基片已被染色,所述制法包括按顺序进行下列步骤:
a)制备细纤维一微细纤维形成的纤维(C)的步骤,纤维(C)由可
通过熔解或分解而除去的海组份聚合物,及包含细纤维(A)
和微细纤维(B)的岛组份组成,纤维(A)的平均细度范围为
0.02-0.2旦,而微细纤维(B)平均细度不大于纤维(A)平均旦
数的1/5并小于0.02旦,该岛组份以分散于纤维(C)的横切
面存在,而该纤维(C)可变为含细纤维(A)和微细纤维(B)的
纤维束,A/B根数比为2/1至2/3。
b)制造由纤维(C)组成的缠绕无纺织物的步骤,
c)用弹性聚合物液体浸渍无纺织物,并湿凝结此无纺织物以
形成基片的步骤,
d)将该纤维(C)转变为由细纤维(A)和微细纤维(B)组成的纤维
束的步骤,
e)在该基片的至少一个表面上形成一层绒毛的步骤,
f)对所得的起绒无纺织物进行染色的步骤。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法,其中微细纤维(B)的平均细度为该细纤维(A)平均细度的1/10至1/50之间,而且也在0.01至0.001旦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法,其中微细纤维(B)的平均细度为该细纤维(A)平均细度的1/10至1/50之间,而且也在0.01至0.0015旦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法,其中该细纤维(A)和微细纤维(B)由可熔融抽丝聚酰胺或可熔融抽丝聚酯组成。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法,其中该弹性聚合物是聚氨酯。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法,其中海组份选自聚乙烯,聚苯乙烯,改性聚苯乙烯,乙烯/丙烯共聚物,用磺基间苯二甲酸钠改性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以及用聚乙二醇改性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法,其中步骤(C)的产品用一种液体进行处理,该液体是细纤维(A)、微细纤维(B)和弹性聚合物的非溶剂,却是海组份聚合物的溶剂或分解剂,在(d)步骤,从该产物除去海组份聚合物,并将纤维(C)转变为由细纤维(A)和微细纤维(B)组成的纤维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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