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抵消振动用的振动补偿设备无效
申请号: | 94192728.8 | 申请日: | 1994-07-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1549C | 公开(公告)日: | 1999-01-06 |
发明(设计)人: | J·G·马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F·L·史密斯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F15/26 | 分类号: | F16F15/2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崔幼平,林长安 |
地址: | 丹麦***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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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抵消 振动 补偿 设备 | ||
1.一种振动补偿设备,可用来抵消船舶的主发动机或其他激励源的不平衡转矩及由此而产生的振动,该设备具有两根平行排列在一壳体内的轴(8、9;38、39),每一所说轴上都装有一个具有相同偏心质量的转动体(19、20;49、50),每一个所说转动体都有一个转动体部(19F、20F;49F、50F)固定地装在轴上,还有一个转动体部(19L、20L;49L、50L)则是装在轴上而可松开转动的,所说两根轴通过一个传动机构相互连接、各以相反方向旋转并被一个驱动电机及一个控制和同步装置以数倍于激励源的转速同步驱动,其特征在于,转动体的两根轴(8、9;38、39)基本上都在竖直方向。
2.按照权利要求1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一轴(38、39)在其上端都设有一上标记(75、76)以便用来指出固定的转动体部(49F、50F)的重心(CF)的位置。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在两根轴(38、39)之间的传动机构内设有一个可松开的连轴器(92)可使一个转动体(49)相对于另一个转动体而转动。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一转动体(49、50)中的一个转动体部(49F、50F)都设有一个分度尺(70、71),而另一个则在转动体部的相邻部位上设有一条指示线(72、73)。
5.按照权利要求3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每一转动体(49、50)中的一个转动体部(49F、50F)都设有一个分度尺(70、71),而另一个则在转动体部的相邻部位上设有一条指示线(72、73)。
6.按照权利要求4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分度尺(70、71)设在固定的转动体部(49F、50F)的对着重心(CF)的周边上,并有一开口(63、65)设在壳体的壁(35)上,通过该开口可以看到分度尺(70、71)和指示线(72、73)。
7.按照权利要求5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分度尺(70、71)设在固定的转动体部(49F、50F)的对着重心(CF)的周边上,并有一开口(63、65)设在壳体的壁(35)上,通过该开口可以看到分度尺(70、71)和指示线(72、73)。
8.按照权利要求2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转动体轴中的一根轴为一同心地安排在第二轴(8)上的空心轴(9)。
9.按照权利要求8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设备有一装在空心轴(9)上的齿轮(23),所说齿轮与一装在与空心轴(9)平行的、可转动地被支撑的副轴(25)上的齿轮(24)啮合,并有一驱动连接装置与驱动电动机连接起来使第二中心轴(8)和副轴(25)以相同的方向和转速旋转。
10.按照权利要求2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两根轴互相偏心地设置,并且其间的传动机构为两个互相啮合的齿轮(53、54),该两齿轮分别装在这两根轴(38、39)上。
11.按照权利要求3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可松开的连接是由一个设在至少一个轴(38)和一个齿轮(53)之间的可松开的轴/毂式接轴器形成的。
12.按照权利要求10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可松开的连接是由一个设在至少一个轴(38)和一个齿轮(53)之间的可松开的轴/毂式接轴器形成的
13.按照权利要求2的所述振动补偿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轴相互成对偏置关系,在该平面内振动补偿装置的合力等于零时,两个转动体(49、50)的重心(CT)被安排在与两根轴(38、39)的共同平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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