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调压焖锅无效
申请号: | 94222302.0 | 申请日: | 1994-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218502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1-31 |
发明(设计)人: | 林辉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辉鸿 |
主分类号: | A47J27/08 | 分类号: | A47J27/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5041 广东省汕***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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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调压 | ||
1.可调压焖锅,包括密封锅体、安全机构和由甩气管及施压重锤组成的加压机构,其特征在于采用可调压加压机构,它包括甩气部位和位于其上的可调压施压重锤,甩气部位由甩气室上部与施压室下部用螺纹相连接、甩气室下部有甩气管的螺栓从锅盖中央穿过锅盖板、被带气孔的紧固螺母拧紧固定所组成,施压室的底部中央开一孔与甩气室相通,甩气室的底部中央带有甩气管,可调压施压重锤由施压杆、环状施压重锤、环形加压块和含紧固螺母的重锤蒂组成,施压杆上部打牙、下部末端有一尖角为60°的圆锥体,施压重锤拧接在施压杆中段,第二、第一加压块先后叠加在施压重锤上面,含紧固螺母的重锤蒂拧接在施压杆顶部,可调压施压重锤放入施压室,其施压杆穿过施压室底部的通孔进入甩气室,施压杆末端的圆锥部分顶压住甩气室底部的甩气管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压焖锅,其特征是施压室的下周壁开有气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压焖锅,其特征是甩气室的上、下周壁各有气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调压焖锅,其特征是锅身直径与锅高之比为1∶0.4~0.45,锅身、锅盖分别有一对小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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