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调压焖锅无效
申请号: | 94222302.0 | 申请日: | 1994-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218502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1-31 |
发明(设计)人: | 林辉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辉鸿 |
主分类号: | A47J27/08 | 分类号: | A47J2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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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515041 广东省汕***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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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调压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烹调食物的高效节能压力锅,特别是一种可调压焖锅。
作为锅具,其作用是烹调食物,然而,食物有多种多样,其所取烹调方式煎、炒、炖、焖各有所宜。从烹调原理上说,不同的食物有不同的粥化温度,食物只有充分粥化,才能使人们吃起来有好的口感,传统的锅具往往多难达到这种目的。因为在外界压力为1个大气压,锅内相应水温为100℃的条件下烹调,要使食物在超过100℃下粥化只能局部的,它必须加大炉火、反复搅拌,同时借助一些烹调介质如食油等。因此,针对这种情况,人们设计出了高效节能的压力锅,压力锅的使用大大节省了烹调时间,且能使很多食物由于迅速达到各自的粥化温度而变得十分可口。目前使用的压力锅,其结构包括可密封锅体、安全机构及加压机构。加压机构由装在锅盖中央顶部并与锅盖板相通的甩气管和套在甩气管上端的施压重锤组成。这种压力锅由于受加压机构的结构的限制,在加热条件下,锅内压力最终达到2个大气压,锅内水温度最终维持在120℃,而对有些食物来说,这个烹调温度是太高了,用这个温度烹调食物,会使这些食物产生过粥现象而失去原味;另外,这种压力锅由于在甩气时甩气管口形成的次高压区与施压重锤没有隔离开来,甩气管口形成的次高压区的蒸气压力便直接作用在施压重锤上,因为次高压区蒸气的压力对重锤的作用面积比甩气管口蒸气的压力对重锤的作用面积要大得多,要是单位作用面积与次高压区相对压强的乘积大于重锤的重力,重锤将被继续抬起,以至跳槽,产生冲锅的危险。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改进的可调压的压力焖锅,它不仅可以根据不同食物的不同粥化温度来调节锅内的压力和相应的水温,解决食物的过粥问题,保留食物可口的原味,特别是做焖类食品,而且解决施压重锤跳槽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方案是这样实现的:可调压焖锅包括可密封锅体、安全机构、由甩气管及施压重锤组成的加压机构,其特征在于:采用可调压加压机构,它包括甩气部位和位于其上的可调压施压重锤。甩气部位由甩气室上部与施压室下部用螺纹相连接、甩气室下部有甩气管的螺栓从锅盖中央穿过锅盖板、被带气孔的紧固螺母拧紧固定所组成,施压室的底部中央开一孔与甩气室相通,甩气室的底部中央带有甩气管。另外在施压室、甩气室周壁上各开若干气孔;可调压施压重锤由施压杆、环状施压重锤、环形加压块和含紧固螺母的重锤蒂组成,施压杆上部打牙、下部末端有一尖角为60°的圆锥体,施压重锤拧接在施压杆中段,第二、第一加压块先后叠加在施压重锤上面,重锤蒂拧接在施压杆顶部。可调压施压重锤放入施压室,其施压杆穿过施压室底部的通孔进入甩气室,其末端的圆锥部分顶压住甩气室底部中央的甩气管口。
由于本实用新型具有由改进了的甩气部位和可调压施压重锤组成的可调压加压机构,锅内压力的大小可通过增减加压块进行调节,可调的压力范围为1.4~1.7个大气压,烹调时就可根据不同食物的不同粥化温度,调整锅内的压力和相应的温度,防止食物过粥,使食物保留原味而更加可口;另外,由于采用了甩气管口形成的次高压区与施压重锤隔离的合理结构,使甩气管口形成的次高压区的压力不直接作用在施压重锤上,克服了施压重锤的跳槽问题,确保烹调安全;本实用新型在锅体设计上作了调整,锅体较矮,锅身直径与锅高之比为1∶0.4~0.45,并对锅身与锅盖分别配以一对小锅耳,因而使本实用新型具有既是厨具同时又是餐具的双重作用,人们可以用它烹调食物又可以很方便地把锅里焖熟的食物直接端到餐桌上用餐,大大减少把食物煮熟后从锅里装到盘里的麻烦。
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由以下附图及其实施例给出。
附图是可调压焖锅的结构剖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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