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新式铅冶炼反射炉无效
申请号: | 94226050.3 | 申请日: | 1994-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185876Y | 公开(公告)日: | 1994-12-21 |
发明(设计)人: | 曾鹏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冶金工业部长沙矿冶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F27B3/02 | 分类号: | F27B3/02;C22B13/00 |
代理公司: | 湖南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开姚 |
地址: | 410012***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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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新式 冶炼 反射炉 | ||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铅冶炼反射炉,其特征在于:加料口及放料口的尺寸大,在炉体耐火材料砌体的外面砌了一层红砖保护壳体,在壳体与耐火材料砌体之间留有膨胀缝,烟道闸门的制作系采用耐火材料的钢筋混泥土,炉膛内的尾部砌有熔析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铅冶炼反射炉,其特征在于:加料口的数量视炉型大小而定,一般为1~3个,最好选用两个;加料口的尺寸为500×400mm,配以拱形加料口顶,拱顶角一般选用6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铅冶炼反射炉,其特征在于:熔析池的长度即是炉膛的宽度,熔析池的宽度以放料口的宽度为基准,可宽5~100mm,也可窄5~100mm最好是与放料口的宽度相一致;熔析池的深度由其容积、长度与宽度求出,即:深度=容积/(长度×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铅冶炼反射炉,其特征在于:红砖保护壳体的厚度为113mm,壳体与耐火材料砌体之间膨胀缝的宽度为10~30mm,最好采用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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