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鞋钉之改良构造无效
申请号: | 94239945.5 | 申请日: | 1994-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216354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1-03 |
发明(设计)人: | 蔡明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明芳 |
主分类号: | A43B23/20 | 分类号: | A43B23/20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轻工业局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琳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市***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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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改良 构造 | ||
1.一种鞋钉之改良构造,主要包含一呈U字形杆体的钉体,该钉体於中央部分形成一击打部,该击打部两端之杆体分别形成一钉入体,其特征在于:
a.该各钉入体与该击打部间分别形成小于或等于90度之夹角;
b.该各钉体之末端端面分别形成一钉尖面;
c.该各钉尖面呈相互平行状,且分别与该各钉入体之轴向成一小于90°的钉尖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鞋钉之改良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各钉尖面分别向该钉体之内侧倾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鞋钉之改良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各钉尖面分别向该钉体之外侧倾斜。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鞋钉之改良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各钉尖面系分别由一外斜面及一内斜面所形成,该各外斜面与该各内斜面彼此分别相交并形成一小於180度之钉尖角。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鞋钉之改良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各外斜面於该各钉入体横截面上的投影面积较该各内斜面为小。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鞋钉之改良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各外斜面於该各钉入体横截面上的投影面积较该各内斜面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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