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耐冲击及可回复原状的警示标志无效
申请号: | 94246323.4 | 申请日: | 1994-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221812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3-06 |
发明(设计)人: | 孙瑀 | 申请(专利权)人: | 全徽道路交通安全器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5/00 | 分类号: | G09F15/00;E01F9/011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培硕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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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冲击 回复 原状 警示 标志 | ||
1、一种可耐冲击及可回复原状的警示标志,其特征在于:该警示标志的底部设有一中座,该中座的底部可结合一底座,中座的内部中央形成一由底部向上贯穿的大孔,大孔顶部形成一小孔贯通至中座的顶部;一可挠座,是呈倒锥状,其底部形成一平面部可平贴在中座的顶部,又可挠座的中段形成一阶级部,可将中空管体由其顶部向下套入,又可挠座的周缘形成数个螺孔,而中空管体对应于该螺孔处也形成对应螺孔,而可以用螺丝穿设前述相对螺孔后,将中空管体结合在可挠座的顶部,该中空管体是以高分子聚乙烯材料制成,一圈状弹簧可套置在可挠座的顶部,一具有中孔的顶座是置于圈状弹簧的顶部处,一形成双股的钢索是由可挠座的底部向上穿设圈状弹簧及顶座内部的中孔,而钢索的底部与近顶部位置各设有一束环,底部束环设在中座的大孔中,且顶部束环设置在顶座的顶部,而可将钢索确实定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耐冲击及可回复原状的警示标志,其特征在于:中空管体的顶部可形成一扁平部,以便组装反光片。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耐冲击及可回复原状的警示标志,其特征在于:底座的底部形成数凹凸条,且在底座中央四周各形成多个贯孔,该底座可适用于沥青路面,并使用环氧树脂粘着固定,使环氧树脂可深入各凹条与贯孔内,将底座稳固固定在沥青路面上,又在底座的中央形成圆凹槽,圆凹槽的四周边各形成一螺孔,以便与中座相互组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耐冲击及可回复原状的警示标志,其特征在于:该中座可为另一种型态的中座,且其底部可套接一底部具尖锥部的插片,插片表面形成数个以间隔距离设置的凸粒,而可插置在土质路面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耐冲击及可回复原状的警示标志,其特征在于:该底座可制成为较大面积,且两侧具有搬运孔,以便于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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