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皮肤生斑和/或衰老的组合物及其用途无效
申请号: | 95102222.9 | 申请日: | 1995-03-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389C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16 |
发明(设计)人: | F·加尼比恩-卡班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莱雅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7/42 | 分类号: | A61K7/42;A61P17/16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谭明胜,吴大建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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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皮肤 衰老 组合 及其 用途 | ||
1.用于防止和/或抗皮肤斑点和/或抗皮肤衰老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此组合物在化妆品和/或皮肤病学上可接受的介质中含有曲酸和防紫外线剂,所述防紫外线剂选自下式(I)的苯亚甲基樟脑:
式中:
Z为
其中:Y代表-H或-SO3H,它可以被中和;n等于0或1至4;R1代表一个或多个含1至4个碳原子的相同或不同的直链或支链烷基或烷氧基。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苯亚甲基樟脑是苯-1,4-[二(3-亚甲基-10-樟脑磺酸)]。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为水包油乳液形式或微球胶囊分散液形式。
4.根据权利要求3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微球胶囊是类脂微球胶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曲酸占组合物总重量的0.05%-10%。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说的防紫外线剂占组合物总重量的0.1%-10%。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还含有亲水性或亲油性辅剂。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剂选自凝胶剂、防腐剂、香料、填料、颜料及不包括曲酸和所说的防紫外线剂在内的活性剂。
9.权利要求1-8中任一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在制备防治因衰老而致的皮肤斑点的药物或化妆品中的用途。
10.权利要求1-8中任一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在制备治疗手的化妆品中的用途。
11.权利要求1-8中任一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在制备治疗皮肤上的皱纹和/或细线纹的药物或化妆品中的用途。
12.将权利要求1-8中任一权利要求的组合物用于使皮肤增加弹性、润泽和/或结实的用途。
13.权利要求1-8中任一权利要求的组合物在制备治疗使皮肤产生斑点的皮肤疾病的乳油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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