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实象型的可变光焦度取景器无效
申请号: | 95102905.3 | 申请日: | 1995-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459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9-19 |
发明(设计)人: | 阿部哲也;莲下幸生;伊藤孝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光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B13/12 | 分类号: | G03B13/12;G02B15/177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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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实象 可变 光焦度 取景器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实象型可变光焦度取景器,它可用于小型照相机等装置中。更为准确地讲,本发明涉及的是具有宽视场角和更大变倍比的小型实象型可变取景器。
在传统的用于小型照相机的实象型可变取景器中,一般地讲,在广角端时其物镜系统的半视场角也是小于30°的,而且其变倍比小,近似为2。为了提高传统物镜系统的视场角与变倍比(放大率),必须解决其畸变和色差随之增大的问题。畸变和色差,或通过增大物镜系统前端透镜的直径或该系统全长来消除,但这与整个物镜系统的小型化相悖。迄今所知,还没有一种小型实象型可变光焦度取景器具有大于30°半视场角和近于3变倍比的物镜系统。
本发明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种小型实象型可变光焦度取景器,其中广角端时的半视场角提高到大于30°,变倍比也提高到近于3,这是通过改进取景器物镜系统镜片布置而获得的。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实象型可变光焦度取景器,包括一个物镜系统、一个聚光透镜和一个目镜系统,它们从物方依次排列;
所述的可变光焦度取景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设在所述物镜系统和所述目镜系统之间的正象光学系统;其中,
所述物镜系统由自物方起依次排列的负光焦度第一透镜组和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组成,所述第一和第二透镜组可被移动以改变放大率;
所述的第二透镜组由自物方起依次排列的负透镜与正透镜两透镜组成;以及
所述的可变光焦度取景器满足下列式(1)至(4)所确定的条件;
(1)2.5<fE/fS<4.0
(2)-0.7<fS/f1<-0.3(f1<0)
(3)0.4<fS/f2<0.8
(4)-0.3<fS/f2-1<-0.05(f2-1<0)
其中
fE:目镜光学系统的焦距;
fS:在广角端时,从物镜系统到聚光镜之透镜系统总焦距长度:
f1:物镜系统中第一透镜组的焦距:
f2:物镜系统中第二透镜组的焦距:
f2-1:物镜系统中第二透镜组中负透镜的焦距。
物镜系统的第一透镜组可以由满足下列关系式的一片双凹非球面负透镜构成;
(5)0.005<(ΔX1-ΔX2)/fS
(6)0.3<fS/r1-2<0.9
(7)-0.65<r1-2/r1-1<-0.15(r1-1<0)
其中
ΔX1:双凹透镜在其最大有效直径上第一表面(物方表面)的非球面偏差量;
ΔX2:双凹透镜在其最大有效直径上第二表面(对着象方的表面)的非球面偏差量;
r1-1:双凹透镜第一表面近轴区域的曲率半径;
r1-2:双凹透镜第二表面近轴区域的曲率半径;
物镜系统的第二透镜组最好满足下列关系式;
(8)15<υ2P-υ2N
其中υ2P:第二透镜组中正透镜的d线阿贝数;
υ2N:第二透镜组中负透镜的d线阿贝数。
为了有效地校正场曲,最好在物镜系统与聚光透镜之间放置一个有正焦距长度的场曲校正透镜。如果场曲校正透镜至少有一个非球面,则可更有效地校正场曲。
正象光学系统四个反射表面之一最好位于物镜系统与聚光透镜之间,以获得一个小型可变光焦度取景器。
同样地,正象光学系统四个反射表面之一在物镜系统与聚光透镜之间有一场曲校正透镜时,最好位于物镜系统与场曲校正透镜之间。
下文中将参考附图对本发明作详细地说明,其中:
图1是本发明第一实施例的实象型可变光焦度取景器在广角端时的透镜排列示意图;
图2是图1所示透镜系统各种象差的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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