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牦牛毛的化学变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5104157.6 | 申请日: | 1995-04-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746C | 公开(公告)日: | 1997-04-30 |
发明(设计)人: | 刘淑贞;狄剑峰;杨锁连;姚金波;吴赞敏;方强钦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海省纺织工业研究所;天津纺织工学院 |
主分类号: | D01C3/00 | 分类号: | D01C3/00;D06M11/00 |
代理公司: | 青海省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王茂生,王弘 |
地址: | 810001*** | 国省代码: | 青海;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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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牦牛 化学 变性 方法 | ||
1、一种用于牦牛毛的化学变性方法,它包括下列步骤:预处理1→还原处理2→柔软处理3→烘干4,其特征是:
(1)用配比(重量百分比)为
次氯酸钠 3-4%
平平加 1-1.5%
水 96-94.5%
调PH 4.5-5
浴比 1∶10-30
的处理液,将洗净甩干的牦牛毛投入预处理液中,在室温下预处理60分钟;
(2)用配比(重量百分比)为
亚硫酸氢钠 10-12%
平平加 1-1.5%
水 89-86.5%
调PH 7.5-8.5
浴比 1∶10-20
的还原溶液,将预处理后的牦牛毛洗净甩干后在还原液中沸腾处理40分钟;
(3)用配比(重量百分比)为
柔软剂SG 4-5%
水 96-95%
浴比 1∶10-20
的柔软液,将还原处理后的牦牛洗净甩干后在60℃的柔软液中处理20分钟;
(4)将柔软处理后的牦牛毛洗净甩干,再烘干。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是:氧化剂为次氯酸钠,还原剂为亚硫酸钠,柔软剂为SG,保护剂为平平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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