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辅助自行车无效
申请号: | 95107165.3 | 申请日: | 1995-06-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442C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16 |
发明(设计)人: | 早田肇;黑木正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2M23/02 | 分类号: | B62M23/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礼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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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辅助 自行车 | ||
1.一种电动辅助自行车,利用电机(21)的动力辅助人力行驶,根据踏力以电机(21)供给辅助力,并且所述自行车还包括:供给所述电机(21)电力的电池电源(B);示警装置(110),将所述电池电源(B)的电压降低警告给骑车人,
其特征在于:在检测出所述电池电源(B)的电压降低时,并且在该辅助力变为零后,所述示警装置(110)故意使电机(21)的运转状态变化,以给所述自行车变动辅助力。
2.如权利要求1的电动辅助自行车,其特征在于:上述示警装置(110)根据电池电源(B)的降低程度改变上述辅助力的变动程度。
3.如权利要求1或2记载的电动辅助自行车,其特征在于:具有表示需要充电的显示器(42),同时还具有与上述辅助力变动相关联地使此显示器(42)的显示闪烁的显示控制装置(120)。
4.如权利要求3记载的电动辅助自行车,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电池电源(B)的电压的降低程度,上述显示控制装置(120)改变上述显示器(42)的表示的闪烁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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