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骨奶饮料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5111344.5 | 申请日: | 1995-04-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118A | 公开(公告)日: | 1996-06-12 |
发明(设计)人: | 古盛龙;刘延双 | 申请(专利权)人: | 古盛龙;刘延双 |
主分类号: | A23L2/38 | 分类号: | A23L2/38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云 |
地址: | 630074 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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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饮料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骨奶饮料,其特征在于:它基本上由纯骨液40%~60%、豆汁16~24%、奶粉10~14%、蜂蜜3.2~4.8%、可可粉2.8~4.2%、浑浊剂1.66~2.46%、山梨酸钾0.02~0.06%和适量白糖组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奶饮料,其特征在于:饮料中还可含有香兰素0.16~0.24%、食用香精0.08~0.12%、猪肉香精0.08~0.12%。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骨奶饮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
①纯骨液的制备
将动物骨清洗、破碎,加入适量水进行蒸煮,温度升至90℃~95℃,恒温2~2.5小时,降温取出骨汁液,进行骨肉分离得骨汁,然后在-5℃~8℃温度下冷态处理骨汁,进行过滤净化后,将油液分离得纯骨液;
②豆汁的制备
将黄豆或花生清洗脱壳、浸豆、磨浆、煮浆、脱臭处理得豆汁;
③调配、杀菌、灌装
按配方调配、搅拌均匀后进行过滤、均质、杀菌、灌装、灌装后进行二次杀菌得成品。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奶饮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动物骨经清洗破碎后,以1∶12比例加入水进行蒸煮;冷态处理骨汁的最佳温度-2℃~2℃。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奶饮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黄豆(花生)清洗脱壳后,按1∶3比例加水浸豆;煮浆温度85℃~92℃,时间为1小时;脱臭处理温度为105℃~110℃,时间为15~20min。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骨奶饮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次杀菌温度为105℃~108℃,时间为20~20min后急冷,保温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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