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青蒿素的口香糖无效
申请号: | 95116795.2 | 申请日: | 1995-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7598A | 公开(公告)日: | 1996-07-31 |
发明(设计)人: | 岑家铭;刘华钢;黄海滨;罗谋伦;钟立贤;陈艳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中医学院 |
主分类号: | A23G3/30 | 分类号: | A23G3/30;A61K35/78;A61K9/68 |
代理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 代理人: | 罗保康 |
地址: | 530001 广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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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青蒿素 口香糖 | ||
1.一种含有胶基、糖和辅料的口香糖,其特征在于组合物中还包括占总重量0.01~5%的青蒿素或其衍生物。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香糖,其特征在于组合物中青蒿素重量占1~4%。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口香糖,其特征在于组合物是按以下组分重量比例范围组成:青蒿素或其衍生物0.1~5,糖10~70,淀粉0~30,胶基5~40,以及适量香料等辅料。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口香糖,其特征在于优选以下组合物各组分重量的比例范围:青蒿素0.5~3.5,糖20~50,淀粉5~10,胶基5~15,香精或香料2~8。
5.按照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口香糖,其特征在于组合物中青蒿素衍生物是采用青蒿琥脂、双氢青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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