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热可塑性树脂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5120405.X | 申请日: | 1995-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52004A | 公开(公告)日: | 1997-06-18 |
发明(设计)人: | 苏文义;张界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奇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51/00 | 分类号: | C08L51/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国平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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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塑性 树脂 组合 | ||
1、一种苯乙烯系树脂组合物,包括:
(1)5-90重量份的接枝共聚物(C),该接枝共聚物(C)是按如下方式得到的:将0.1-10重量份的重量平均粒径为0.05-0.8μm的橡胶接枝共聚物(A)、2-25重量份的二烯系橡胶及0.1-10重量份的丙烯基系共聚物(B)与总重量为100重量份的下述单体混合物:45-80重量份的苯乙烯系单体、15-50重量份的丙烯腈系单体及视需要而任选的0-40重量份的可共聚合单体进行本体和/或溶液共聚合;
(2)10-95重量份的接枝共聚物(D),该接枝共聚物(D)是按如下方式得到的:将50-85重量份(干重)的重量平均粒径为0.05-0.8μm的橡胶乳液与15-50重量份的苯乙烯系单体、丙烯腈系单体及视需要而任选的可共聚合单体混合物进行乳化接枝聚合;
(3)0-60重量份的共聚物(E),该共聚物(E)是按如下方式得到的:将50-80重量份的苯乙烯系单体、20-50重量份的丙烯腈系单体,及视需要而任选的0-40重量份的可共聚合单体进行共聚合;以及
(4)相对于总量为100重量份的接枝共聚物(C)、接枝共聚物(D)及共聚物(E),40-200重量份的聚碳酸酯(F)。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苯乙烯系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的橡胶接枝共聚物(A)是采用乳化聚合法得到的。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苯乙烯系树脂组合物,其中所述的橡胶接枝共聚物(A)的接枝率在10-40%之间,所接枝的硬质共聚物的分子量在40,000-120,00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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