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制备细碎的大豆制品的方法、大豆制品及应用无效
申请号: | 95190425.6 | 申请日: | 1995-03-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347C | 公开(公告)日: | 2001-09-05 |
发明(设计)人: | E·布特勒;S·波登斯塔;B·格雷-福格;M·格劳;M·库斯利斯;P·马伍德;M·施旺 | 申请(专利权)人: | 雀巢制品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1/211 | 分类号: | A23L1/211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钟守期,吴大建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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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制备 细碎 大豆制品 方法 应用 | ||
1.制备细碎的大豆制品的方法,其中:
a)在干燥条件下对大豆进行去皮;
b)在热水存在下,连续地在短时间内磨碎所述大豆;
c)在148-170℃的温度下,对所述磨碎物进行热处理5秒至3分钟,得到悬浮液,在148℃的最短停留时间为30秒,在更高温度的最短停留时间更短;和
d)即刻使悬浮液通过一个背压阀,于此进行同时蒸汽蒸发。
2.按照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碾磨在有高于80℃的有水条件下进行,并持续10秒。
3.按照权利要求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碾磨持续3至4秒。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热处理通过通入温度介于150℃与155℃之间的蒸汽20至30秒而进行。
5.按照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磨碎步骤b)还包括一个细磨步骤。
6.按照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磨碎进行时大豆与水的比例为1∶3至1∶10,pH值为2.5至8.5。
7.按照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悬浮液冷却至4℃至60℃。
8.按照权利要求7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4℃至60℃之间的温度下,以单一的悬浮液形式或以混合液形式对该悬浮液进行无菌灌装。
9.按照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制取的悬浮液进行加酶水解。
10.按照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加酶水解过程用能破坏多糖的酶类,或用选自蛋白酶和能破坏多糖的酶的混合酶分一个或几个阶段进行。
11.按照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其中至少含有一种能破坏多糖的酶和至少一种蛋白酶的混合酶。
12.按照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能破坏多糖的酶选自能破坏纤维素、半纤维素和果胶的酶。
13.按照权利要求9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悬浮液加酶水解步骤后进行对已水解悬浮液的干燥步骤。
14.细碎的大豆的水合悬浮液,含有去皮大豆的所有成分,其特征在于50%的颗粒的大小小于60微米,90%的颗粒的大小小于90微米,所述悬浮液由权利要求1的方法得到。
15.细碎的大豆粉,含有去皮大豆的所有成分,其特征在于重新溶于水后,50%的颗粒的大小小于60微米,90%的颗粒的大小小于90微米,所述粉由权利要求1的方法得到。
16.权利要求1 4的水合悬浮液的应用,用于酸乳酪、冰淇淋和饮料。
17.权利要求15的大豆粉的应用,用于酸乳酪、冰淇淋和饮料。
18.从豆渣出发制备细碎的大豆制品的方法,其中在高于148℃的温度下对豆渣进行热处理,在148℃的最短停留时间为30秒,而在更高温度的最短停留时间更短,然后即刻使豆渣通过背压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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