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回火防止器无效
申请号: | 95213431.4 | 申请日: | 1995-06-16 |
公开(公告)号: | CN2218877Y | 公开(公告)日: | 1996-01-31 |
发明(设计)人: | 芦国敬;张明杰;丁长华;阎瑶;李广维;李和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F23D14/82 | 分类号: | F23D14/82 |
代理公司: | 兵器工业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巢瑞珏 |
地址: | 014034 ***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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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回火 防止 | ||
1、一种用于燃气发生装置的液封式回火防止器,其特征在于:在罐体(2)中的上部设有上隔板(5)、上挡板(6)和出气口(3),下部设有下隔板(10)、下挡板(8)和进气口(11);上、下隔板(5)和(10)上均开有通气孔;上挡板(6)向上运动,下挡板(8)向下运动时,可分别将上、下隔板上的通气孔封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火防止器,其特征在于:罐体上还设有向罐内加注液体的注液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回火防止器,其特征在于:注液管位于罐体(2)的侧壁。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回火防止器,其特征在于:注液管位于罐体中部;上挡板(6)装于注液管上,注液管上还设有定位环(12)。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回火防止器,其特征在于:罐体(2)的侧壁装有液位指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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